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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方案

2019-12-26 07:57:38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责任编辑:林雯晶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是省教育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财政核拨。因教育招生考试事业发展需要开展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是省教育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财政核拨。因教育招生考试事业发展需要开展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六)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与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实行常年招聘,面试、考核等工作视报名情况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以“博士研究生应聘×(招聘岗位序号)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bgsrs @mail.eeafj.cn。请在报名后主动与我院电话联系(0591-86215656),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应提交的报名材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应聘报名登记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其中,照片格式为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

2.身份证;  

3.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科研主要成果;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具体如下:

(一)我院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二)我院组织人才考评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三)我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含档案查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北二环中路59号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6215656、86215607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驻教育厅纪检组、教育厅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1-86215655(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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