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26013件
2019-12-31 15:48: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蔡秀明 |
新闻发布会现场。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东南网12月31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31日,记者从福建省检察院召开的“依法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26013件32903人,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50.27%、46.23%,当事人服判率92.20%。 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稳步攀升 据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在立法和司法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它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燕培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在开展这项工作时,注重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推动法律援助机构在检察机关派驻值班律师1257人。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听取意见等工作,客观公正对26664人提出量刑建议,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40.61%。对符合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条件的案件19305件依法从快办理,占认罪认罚案件85.04%,速裁程序平均办案期限9天。 全省检察机关自觉履行主导责任,切实加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障,主动开展认罪认罚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当事双方调解和解,深入推进控辩双方平等协商,努力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比率,依法主动对案件进行程序分流,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稳步攀升。从第一季度平均适用率的24.54%(人),发展到第四季度平均适用率的77.41%,其中12月当月达到82.67%。 实现每一起认罪认罚案件法律帮助全覆盖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根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大多不了解法律,司法机关强化权利保障、提供有效法律帮助,对这一制度的适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动态值班与固定轮值相结合,实现每一起认罪认罚案件法律帮助全覆盖。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在79个检察机关派驻值班律师,其中泉州市11个基层检察院、8个看守所均派驻值班律师。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犯罪并愿意接受刑事处罚,国家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全省检察机关从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起诉必要性裁量、量刑从宽兑现等多个层面,确保从宽处理落到实处。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0827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总数40.61%。经检察机关建议,全省法院共对11169人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对10952人适用缓刑。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之一就是程序从简,提高诉讼效率。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对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案件8311件依法从快办理,占认罪认罚案件总数36.61%;对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案件10994件依法从快办理,占48.43%,推动形成诉讼程序与案件难易、刑罚轻重相适应的多层次案件处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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