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 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体系
2019-12-31 16:35: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蔡秀明 |
媒体见面会现场 东南网记者 卢金福 摄 东南网12月31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今年3月份出台的《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今日上午,福建省商务厅在福州召开“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媒体见面会”。 目前省商务厅正在研究制定国务院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实施方案,现已征求省直各有关单位及九市一区意见建议,近期将报省政府研究审定后发布。 今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现有的“外资三法”。会上,省商务厅副厅长陈靖通报了福建省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的主要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他指出,《外商投资法》颁布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发挥多区叠加优势,在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走在前头。省商务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相关工作,会同省发改委、司法厅组织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全面清理取消与现行开放政策和《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 据介绍,全省初步建立了投资促进体系,省商务厅亚洲处、西亚非洲处、欧洲处、美洲大洋洲处、台湾处和港澳处等六个区域处,在举办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引荐跨国公司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招商,建立了“9+1+40”招商工作平台(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40个招商基础较好县(区)招商部门),指导各地立足本地产业特色,明确招商方向,主动贴近服务。建立重点开发区挂钩联系机制,着力培育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的特色产业园区。组织省市县联合招商小分队,依托9·8等国内重大国际性投资展会,有针对性地接洽国际投资商,提升招商实效。 此外,省商务厅成立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办理工作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福建自贸试验区建立了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和管理机制,为企业免费提供“知识产权网上侵权与存证云服务”,形成完善的保障体系。同时,省商务厅还联合省发改委发文指导各地做好“两清单一目录”贯彻落实工作。对投资国家新开放领域,实际到资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财政奖励。推动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告制度。指导各地做好新法实施前后外资备案及审批工作的衔接。 陈靖表示,下一步,省商务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扎实做好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密切跟踪新法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并协调解决,促进福建省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邀请了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涂崇禹律师,分享今年以来在福建省宣传《外商投资法》的主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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