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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帮你问”系列报道(五):垃圾分类如何入户入心?代表委员有话说

2020-01-14 18:16:12 陈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东南网1月14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近日,2019年《直通屏山——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关注话题top5出炉,社区居住环境、垃圾分类等问题位列其中,成为今年福建网民关心、关注的一大领域。针对网友的问题,今年福建省“两会”期间,记者就相关话题采访了多位代表委员,听听他们对此有哪些好的建议。

如今,福建越来越多的小区盖起垃圾分类屋,开始实施垃圾分类的“四定”工作,但记者发现关于“垃圾分类屋”的相关问题成为许多网友投诉的热点。今年1月有网友在《直通屏山》反映,仓山区江南水都美域社区的垃圾屋存在宣传不到位,尤其老年业主一开始并不知情,社区内撤消垃圾桶后,未有良好引导,出现小区原垃圾桶位置堆满生活垃圾,垃圾屋未有效管理,未按时开关等问题。不少委员和代表提出,我省在城区垃圾屋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建设标准还不够统一,在垃圾屋的大小、外观、建筑使用材料、配套设备等方面未作明确规定;建设选址时征求意见不充分易引发矛盾,社区老旧小区建设难;垃圾收运程序不合理,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桶使用后清洗归位不及时;部分社区民众垃圾分类率不高等问题。

“垃圾分类不仅考验公民的基本素质,也考验我们的社区管理水平。”省政协委员沈惠文表示,垃圾分类工作不是一蹴而就,而需要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做好提前量。他建议将宣传摆在首位,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特别是对于中老年人的宣传,从提高市民的分类意识和积极性入手,做好引导。

委员吴棉国建议,应尽快出台城区垃圾屋标准化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就垃圾屋选址、建设、管理等方面作出统一规定,在垃圾屋建设经费投入上要落实专项资金;建立垃圾屋星级制,提升垃圾屋管理水平,根据不同的星级实行不同等级的硬件、软件配置标准;建设共享垃圾屋,对城区内面积过小、住户少、没有合适位置建设垃圾屋的“微小区”,可在相邻的几个“微小区”附近建设公共垃圾屋;可学习北京市做法采用撤桶撤站方式,实行定时定点吹哨流动收集,最大程度地实现垃圾回收不落地。

记者注意到,在《直通屏山》上,垃圾屋在小区内的选址问题也是网友关心的热点。代表陈益表示,当前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功能和所在地社区管理存在脱节的情况,要理顺物业管理、业委会、社区之间的关系。建议加大社区治理投入力度,出台社区治理体系可行性方案,构建由政府主管部门、社区业委会(或业主代表)、社区居委会、垃圾处理公司等单位联合沟通机制,做好选址前期调研和选址结果公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处理民众投诉,加大各方的联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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