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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0年省本级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启动

2020-01-15 18:57:21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李雅兰  

东南网1月15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实施工伤预防项目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防止因伤致贫、因伤返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共同下发了《关于2020年省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确定及项目申报启动的通知》(闽人社函〔2019〕407号)。该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福建省省本级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为铁路运输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福建省省级行业协会和在省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重点领域内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可以提出2020年度属于以上行业的单位拟开展的工伤预防培训、宣传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2020年3月底前向省人社厅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方式、经费计划、实施时间、绩效目标等内容。其中,绩效目标应当包含“培训对象满意度”、“预防知识技能掌握情况”、“工伤事故发生率”三项核心指标。经审查确定的工伤预防项目,将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按照人社部规〔2017〕13号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预防费。

根据《福建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人社发〔2019〕5号)第十四条规定,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遵守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合法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从事相关宣传、培训业务二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三)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四)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五)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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