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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受灾群众将全部搬入新居

2020-01-18 07:51:13 作者: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住进新家园 笑迎新生活

春节前受灾群众将全部搬入新居

东南网1月18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任劭喆)“政府的选址太好了!以后我家俩娃就可以在仁寿中心小学上学了!”10日,南平市顺昌县仁寿镇桂溪村村民胡柳旺拿到了位于仁寿村集中重建点的新房钥匙,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在去年“7·6”洪灾中,胡柳旺居住的二层木制房屋全部损毁。这场洪灾造成了仁寿镇8村1社区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8670人,房屋倒塌85户260间,严重损坏74户320间。当地政府经过摸排,确定集中重建户108户413人,选定仁寿村水西新区黄金地段作为受灾村民集中安置点,安置点南侧是占地面积11.9亩的人民公园,旁边紧邻仁寿中心小学。记者近日在现场看到,6栋5层楼房已全部完工,春节前400多名受灾群众将全部搬入新居。

和仁寿镇受灾群众一样有满满获得感的还有三明永安市小陶镇的村民们。岁末年初,记者走访小陶镇小陶村看到,67岁的受灾户刘安田刚刚搬入自建新房。他告诉记者,去年遭受水灾,老房子被冲垮,一家人居无定所,多亏有了近6万元的各级政府补助和农房保险赔偿,他才有了自己建房的底气。在小陶镇八一村,75岁的村民江树炎也已搬入在原址建设的新房,他告诉记者,领取了补助和赔偿后,新建的3间大瓦房他自己基本没花钱。

灾后重建关系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农房建设更是涉及千家万户。2019年5月至7月,我省连续遭遇8次洪涝灾害,倒塌房屋7553间,严重损坏房屋3480间。和往年不同,伴随机构改革,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能由民政部门划转至应急管理部门。灾情发生后,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组织有关省直部门全力推进农房灾后重建工作,截至目前,农房灾后重建基本完成,春节前受灾群众可全部搬入新居。

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确保灾后保质保量推进农房重建工作,我省建立省、市、县、乡、村农房重建五级挂钩联系制度,省直、市直部门挂钩一到两个县,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挂钩到户,对重建进度、政策落实、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帮扶指导。成立了市、县、乡三级灾后重建领导小组,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织协调农房灾后重建事宜。设区市政府同县政府、县政府同乡政府、乡政府同重建对象间签订重建协议,明确任务和责任。为激发重建户主体意识和重建家园积极性,集中重建点成立重建理事会,成员由受灾群众担任,履行业主责任,全程参与和监督集中安置点的建设。

通过精准摸排,建立一户一档,对受灾群众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精准跟踪,强化督查。从去年7月起,省应急管理厅每月对各地重建进度情况进行通报,从去年10月份起,每10天通报一次。对完成进度缓慢,推进工作不力的地区,对市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同时,各部门还为分散重建户确定一名质量安全监督员,确保房屋质量,建立重建明白卡,标明重建家庭基本情况、享受政策、重建面积、挂钩干部信息等,实现政府、社会双向监督。

“灾后重建是一个系统工程,较之救灾工作更为复杂和长远,包括如何科学规划、如何引导各界力量的参与支持等。”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人表示,为此,我省突出重建与防灾减灾、长远规划相结合的思路。如,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经济、实用、安全为主,结合新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础上,实行连片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相结合,引导居住在灾害多发区域、危险地带的倒房群众向集镇新村转移,原则上不得在行蓄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风灾入口处等易灾地带重建住房。

2019年以来,我省已拨付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1亿元。全省农房保险(含基础保险及叠加保险)已支付赔款8400多万元。截至目前,我省农房重建已全部完成主体建设,九成以上的受灾群众已搬迁入住,春节前受灾群众可全部入住新居。同时,我省还及时下拨冬春救助资金1700多万元,并向各地紧急调运价值600多万元的棉被、棉大衣等衣被取暖物资用于支持帮助各地灾区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灾救助,春节前冬春救助款物将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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