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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住建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生活垃圾清运点等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

2020-01-27 10:16:15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林瑶  

东南网1月27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26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做好住建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强化环卫工人安全防护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所有生活垃圾清运点、公厕等必须加强卫生保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各房地产企业、中介企业禁止举办现场集中促销等活动。

据介绍,为强化我省住建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托防洪防台防涝指挥体系,成立厅防控疫情指挥小组,统筹协调防控工作。《通知》提出,要加强从业人员摸排。建筑业、市政环卫、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管理等行业企业,特别是施工企业,要做好从业人员摸排工作,每日对近期岀差武汉返闽、来闽陪同过年家属及密切接触人员实行逐一摸排,并建档造册,报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同时,要安排独立住所,实施医学观察,14天后无异常情况的,可以解除观察。

《通知》要求,行业企业要加强员工管理,劝导员工近期不要外出,不到人流密集场所,不串门、不聚餐,严禁打牌、打麻将等聚集性娱乐活动,并通知湖北疫区拟返闽的从业人员推迟返闽。行业企业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动态跟踪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类似症状,要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属地建设主管部门。

《通知》表示,各地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所有生活垃圾清运点、垃圾桶、运输车辆、转运站、垃圾处置厂以及公厕必须加强卫生保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各企业应足额保障清扫保洁、垃圾分类监督员、垃圾清运、转运站、垃圾处置厂以及公厕等所有一线环卫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指导规范使用,不得重复利用,做好防护用品使用后的消毒销毁。

《通知》要求各地城市公园一律暂时关闭,停止对外开放,加强巡查管控。各房地产企业、中介企业禁止举办现场集中促销等活动,可以充分利用微信、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销售等业务活动,减少近距离接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小区电梯、楼梯、门厅等公共场所通风、消毒、清洁等措施,主动协助属地政府履行职责,配合做好外来人员排查、询问、登记等工作,及时劝阻小区居民自发组织的集中活动。

此外,《通知》还要求,对提供集中住宿的企业,要统一安排常态化消毒。对员工分散住宿的,企业要主动提供消毒药品,并指导员工开展常态化消毒。行业企业要关心关爱企业困难和老弱病残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确有困难的,要向当地政府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企业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一线督促指导服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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