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正文
分享到:

​快查快处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药店价格违法行为

2020-01-27 17:40: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执法现场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东南网1月27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通讯员 游振云)27日上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支队在对防疫用品的价格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大药房第四十二分店销售的KN95口罩以及84消毒液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以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一千元决定,并责令当事人通知该公司总部,立即部署各门店做好防疫用品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

此外执法人员同时对该企业销售的KN95口罩的加价幅度进行了调查取证。当事人解释该款KN95口罩原来未销售过,是新进的货源,因春节放假,账务还没结算,KN95口罩的进货票据无法及时提供。目前后续调查情况正在进行。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希望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

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