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口腔医学会:建议各口腔医疗机构适时延迟开诊
2020-01-29 17:53: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李雅兰 |
东南网1月29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日前,福建省口腔医学会和福建省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联合建议,针对当前疫情现状,各口腔医疗机构应适时延迟开诊。 记者了解到,由于口腔诊疗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在诊疗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水雾、飞沫及气溶胶,可能将口腔内的病毒或细菌喷溅弥散到空气中,经空气传播至其他患者。若有潜伏期感染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诊,极易导致疫情蔓延,危害每一位来就诊患者的身体健康。 省口腔医学会提醒,为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患者请谨慎安排就诊计划,如果病情允许,请尽量选择疫情稳定或结束后再到口腔医疗机构就诊。 针对当前疫情现状,福建省口腔医学会和福建省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联合建议: 一、适时延迟开诊,普通口腔科分流治疗,涉及高速涡轮机操作及洁牙病人一律延后。 二、针对颌面部外伤,颌面部间隙感染、严重肿胀,口腔或牙齿剧烈疼痛等急症患者予以急诊处置,其余患者请择期诊疗。 三、对进入医院(口腔医疗机构)就诊患者开展体温测量和预检分诊。 四、患者如有疫区或疫源接触史,请务必按规定做好登记及上报。目前已经出现非疫区或疫源接触史病例,所以务必请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做好个人防护。 五、口腔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应加强自身防护,做好标准预防(医用外科口罩、帽子、手套、隔离衣、操作时戴护目镜或面罩)。 六、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和储存;一次性使用物品在有效期内使用,严禁复用。 七、每次诊疗操作完成后,应进行口腔综合治疗台灯把手、操作台面、工作台的物表消毒;每天至少两次使用含氯1000-2000mg/L消毒液对诊疗单元与周围环境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登记。 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相关规定的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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