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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税务:十二条举措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02-03 09:54:59 刘子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东南网2月3日讯(本网记者 刘子超)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推出十二项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税务力量。

通知指出,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盯紧抓牢,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要求,福建各级税务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统筹做好各项税收工作。要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服务以及支持防护用品或药品生产的税费优惠政策,为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仪器、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发票使用的最大便利,对于公益捐赠相关的企业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要落实好延长2月纳税申报期限措施,稳妥细致做好办税缴费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好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作用,大力提倡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畅通网上线上办理和咨询渠道,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覆盖面,避免办税服务场所人员聚集。

据了解,在省税务局的指导下,市、县、区各级税务部门已成立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和政策宣传辅导服务,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提醒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微信等渠道网上远程办税,做到绝大多数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一趟不用跑”,对于确实需要纳税人大厅办理的“最多跑一趟”。积极做好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做好消毒,配备紫外线测温仪,配戴口罩,实行预约办税,错峰办税等,让纳税人上门办税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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