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2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张广敏
各位代表:
我受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站位全局、依法履职,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努力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一年来,共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12项,通过9项,批准设区市法规20项,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7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8项,开展10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1次;作出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5人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提升人大工作新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赋予重大使命、带来重大机遇、注入重大动力。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专题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全面部署,出台决定及四个实施意见。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细化措施和分工方案》,按照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一条条对标、一件件抓实,紧紧围绕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推进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切实抓好挂钩帮扶县脱贫攻坚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人大建设新发展。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并与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深入全省各地开展调研,认真总结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提出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建议。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活动。首次召开全省乡镇人大工作推进会,推广上杭县才溪镇人大主席团“1479”工作法,提升全省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修订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重点、范围等,提高讨论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强省人大制度研究会工作和建设,深入开展“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课题研讨,形成一批研究成果。
(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人大制度新优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重要决定,对完善和发展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常委会按照党中央部署,落实省委要求,扎实推进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进一步明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推动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展现人大履职新气象。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聚焦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针对征集的320条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整改,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新变化。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坚持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会议,省委机关党的建设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着力强化政治统领、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突出重点加强立法,更好发挥法规制度在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一)抓牢经济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及时跟进立法,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制定行政执法条例,突出对行政执法权的约束和对行政相对人的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瞄准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积极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优化营商环境等法规立法调研工作。修订渔业法实施办法,规范渔业生产和资源的保护开发,维护渔业生产和管理秩序,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开展涉台法治工作专项研究,促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
(二)抓准惠民立法,完善民生保障制度。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加快民生和社会领域立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修订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保障老区苏区政策落地实施,推动老区苏区如期脱贫奔小康。制定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和安全责任考核体系,明晰责任主体,以小切口立法解决群众日常生活的大问题。修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突出服务优先理念,让流动人口有更多的归属感。审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修订人大信访工作条例,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信访的受理范围、处理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抓紧环保立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生态环保重点问题抓立法,进一步织密全省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保护网。制定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处理各环节的责任和义务,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善人居环境。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提前介入环境保护、绿色建筑发展等法规调研论证工作。指导推动设区市加快生态立法进程,批准设区市生态法规13项,涵盖流域水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内河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四)抓实弘德立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立法修法,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决议,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保护好、传承好我省历史文脉。审议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培育和弘扬良好家教家风,推动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审议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草案,增加财务管理、审计和监督检查规定,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
(五)抓好协同立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探索开展多地协同立法。牵头组织龙岩、赣州、梅州三市人大围绕脱贫攻坚开展联动,增强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人大工作合力,探索建立区域间立法合作机制,对经济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相同议题探索开展协同立法,联手打造法治环境,共同推进老区苏区、闽东北、闽西南发展。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之间立法协调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与部分市县(区)就闽江流域管理的立法问题开展研讨。针对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问题,推动厦门、漳州、龙岩、泉州共同开展立法调研,从立法上协同推进解决九龙江流域生态问题。常委会还首次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主动审查全覆盖。
三、聚焦中心开展监督,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
(一)助推发展提质增效。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完成。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和服务,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营造创新创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开展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执法检查,探索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新路,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推进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建设。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渔业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督促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管理,推动渔业经济转型升级。开展海丝核心区建设专题调研,推动中央赋予我省多项先行先试政策落地落实。
(二)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省本级决算、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督促提高重点民生领域支出比重,加快专项债券使用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首次听取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守护全省人民共同财富。听取审议医疗卫生资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补短板,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审查批准耕地占用税我省适用方案,推动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发挥税收杠杆导向作用,促进耕地占补平衡。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跟踪审计力度。实现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上线运行,加强对预决算的实时全程监督。
(三)促进民生福祉改善。连续四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推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等问题。跟踪监督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助力革命老区脱贫奔小康。组织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督促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教师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教师法定待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听取审议医师队伍管理情况和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督促全面落实医师准入、执业、考核等制度,引导医疗力量向基层、乡村下沉,促进医疗资源公平分配。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营造孝老敬老法治环境。
(四)推进美丽福建建设。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严格对照法律条文,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热点,开展明察暗访,首次引入第三方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用法治力量保护碧水清波。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巩固提升生态优势。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一批历史文化遗存保护难题。
(五)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侦、诉、审的协调机制,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力度,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情况专题调研,督促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支撑和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突出信访问题的分析研判、交办督办,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160件(人次)。
四、紧贴实际改进服务,更好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一)强化常委会与代表双向联系。健全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定期研究代表工作机制,统筹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等活动,走访代表更加密切,联系实效不断增强。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89人次,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建议督办等活动859人次。完善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制度,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并交有关方面研究办理,及时向代表书面反馈办理情况。持续开展向代表学习活动,邀请代表为常委会党组中心组讲课、为机关干部作主题报告。
(二)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坚持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研究立法计划、提出监督项目、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34件议案办理工作,推动议案转化为常委会立法决策,议案所提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计划、立法规划的共10件,2019年已审议2件。健全代表建议办理机制,代表所提建议925件均已办结。针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组织代表、承办单位和督办部门座谈协调,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加强建议督办工作,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了加快推进养老院建设、为中小企业降本减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等7件建议,推动解决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深化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围绕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脱贫攻坚、绿色发展、“第一家园”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主题,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为代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议案建议、更好地建言献策打好基础。创新人大代表调研方式,分主题分时段多次组织专题调研,更充分、更深入了解真情实况,增强专题调研的参与度、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赴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义诊,组织我省五级人大代表参加礼赞伟大祖国歌咏、书画等活动。全年共组织全国人大代表200多人次,省人大代表800多人次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代表履职更加积极主动,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四)细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开展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来履职优秀代表和优秀议案建议推选活动,讲好代表履职故事,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加强代表履职培训,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班、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加大代表履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出台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意见,加强和规范代表活动经费管理,更好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汇编新时代福建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创新案例,积极宣传推广全省各地人大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合力,提升整体实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交办问题清单、办理情况报告和满意度测评的全链条闭环监督模式,提升人大监督实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鼓浪屿申遗成功作出的重要批示,制定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用最严格制度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跟踪监督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作,推进民生工程惠及千家万户。泉州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的方式,强化对行政审批服务提质提速工作监督,有效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以开展人大代表在身边工作为抓手,建立代表履职微信云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联互通。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立法、监督等职权,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督查,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有力缓解上学难问题。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巩固提升代表双联工作,在创新机制、拓宽渠道、跟踪督办、强化保障上下功夫,确保联系取得实效。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推行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使基层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具活力。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地域产业特色,积极探索成立海上渔排、电机电器等产业行业代表活动室,发挥代表专长,助推产业发展。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聚焦项目建设、全域旅游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党中央及省委的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完善制度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新目标新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有的法规未能按时提请审议;监督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保障工作有待改进,代表建议办理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帮助需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机关的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切实改进工作。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领导下,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法定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切实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贯彻。把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并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全面落实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加快完善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的各领域具体制度,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健全地方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二是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紧扣四中全会确定的各方面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立法顾问、立法基地、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推进立法精准化、精细化、精品化,发挥好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优势和独特作用。今年拟安排审议大数据发展、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绿色建筑发展、乡村振兴、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等方面法规草案21项。
三是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坚持围绕大局、贴近民生、突出重点,聚焦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改善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等方面加强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今年拟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编制、乡村产业振兴等方面18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情况专题询问;对就业促进法、渔业法执法检查报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作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
四是切实做好代表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让代表的根脉深深扎进人民的沃土。深化和拓展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丰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对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督办,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开展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提升年活动,推动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健全办理质量评审、效能考评等机制。精心组织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考察活动。开展人大代表作用发挥优秀案例评选。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多角度、深层次报道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全方位宣传代表先进事迹和履职风采。进一步落实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切实帮助代表解决履职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代表工作提质增效。
五是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切实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和终身课题,继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持之以恒改进作风,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力戒虚功、务求实效。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配合做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密切与市县乡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交流,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各地人大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
初心凝聚力量,使命呼唤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全省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砥砺前行,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汇聚力量,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