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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六部门发文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给予贷款贴息

2020-02-21 21:06:16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周冬  

东南网2月21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21日,福建省财政厅、工信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印发通知,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

贷款贴息支持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贴息范围为2020年6月30日前向困难行业企业新发放的、且单户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的优惠利率贷款,可获得0.5个百分点贴息支持,期限不超过1年。

通知明确,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和邮储银行对困难行业企业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发放贷款的为优惠利率,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0个基点发放贷款的为优惠利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扣除省财政0.5个百分点贴息部分后的利率,向企业发放贷款。

除上述行业企业外,其他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也给予支持。具体范围由工信、商务、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实际,实施名单管理或明确认定标准,并制定相应的贷款贴息或融资支持政策。对2020年6月30日前新发放的贷款,行业部门可统筹整合当年部门预算资金,按不高于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50%予以贷款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同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因此增加的贴息资金支出全额由省级财政承担。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免担保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业务,纳入省再担保分险范围,省财政通过再担保公司给予代偿补偿。

对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信贷支持,企业必须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扩大产能、抓紧增产增供,服从国家统一调配,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平衡有序供给,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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