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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十八条措施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

2020-03-07 11:14:42 作者:周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省5G网络建设和商用步伐,近日我省在落实《福建省加快5G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就进一步支持我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出台十八条措施。

主要内容有——

加强统筹规划

1.组织编制5G基站专项规划;专项规划要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规划数据进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筹利用。

2.各市、县(区)每年将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用地需求统筹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征迁基站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偿。

3.加快制定我省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将5G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

开放公共资源

4.整合利用路灯杆、信号杆、监控杆、电力杆、通信杆等各类杆塔资源,统筹推进“一杆多用”智慧杆建设。新建、改扩建道路要统一规划和建设智慧杆,支持相关单位按需将现有道路各类存量杆塔逐步改造为智慧杆。

5.加大公共设施资源以及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园广场、公交站等场所和各类杆塔设施开放力度,支持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开放公共站址资源。

6.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所有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为5G基站建设、运营、维护提供通行便利,并保障公平进入。除必要的成本和管理费用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5G基站建设、运行、维护过程中违规收取额外不合理费用。

降低用电成本

7.对具备条件的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实施直接供电。支持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省广电网络集团开展5G基站智能电表改造,并以市为单位统一计算用电量。

8.严格落实转供电电价政策,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收的其他费用,纠正违规加价等行为。

优化服务环境

9.推广“一窗受理”模式,开展5G铁塔、管线、局房等设施建设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推进5G设施建设事项审批“一网通办”,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审批”。

10.建立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供“一证办电”“网上办电”等便捷服务,保障设施正常用电需求。

11.加强5G基站保护,依法惩处无故阻扰基站建设和盗窃、破坏基站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伪基站打击力度,健全基站干扰协调机制,开辟基站设置使用审批绿色通道。

加快应用推广

12.鼓励企业和高校院所重点围绕新型网络架构、编译码、高效传输、射频芯片、微波器件等领域开展5G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13.支持企业在5G新型半导体材料、中高频功率放大器、滤波器、阵列天线、光芯片,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AR/VR、超高清视频、工业互联网及终端应用产品等领域打造一批5G技术创新中心。

14.鼓励企业在超高清视频、工业互联网、远程医疗、公共卫生、在线教育、远程办公、广播电视、自动驾驶、智慧城市、AR/VR、人工智能等领域建设一批对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5G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示范应用项目。

15.引导企业在5G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及终端等领域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加快推进产品产业化。

16.对企业生产的5G核心设备进入基础电信企业集中采购名录,且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4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申报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健全保障机制

17.将5G网络建设列入地方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健全5G网络建设协调小组。优先支持5G网络部署在疫情防控重点区域。

18.将5G网络建设列入我省投资工程包,创新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着力补齐通信基础设施领域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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