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省受理消费者投诉182891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11.29万元
2020-03-12 12:29: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东南网3月12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12331投诉举报中心和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投诉汇总统计数据,2019年度全省受理消费者投诉共计182891件,解决171679件,解决率93.8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11.29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39件,经消委会提供案情后由政府有关部门查处罚没款31.47万元;得到加倍赔偿额28.88万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652471人次。 2019年投诉中,根据投诉性质划分,全年受理投诉量排名前三位:合同问题的投诉50229件,占投诉总量27.46%,排名第一;质量问题的投诉38851件,占投诉总量21.24%,排名第二;虚假宣传的投诉16170件,占投诉总量8.84%,排名第三。 与2018年同期相比,因虚假宣传问题引起的消费投诉同比增长明显,涉及合同问题投诉、质量问题投诉的比重也呈现增长趋势。其中合同问题的投诉50229件,占投诉总量27.46%,与上年度同比增长15.52%,投诉量位居首位;质量问题的投诉38851件,占投诉总量的21.24%,与上年度同比增长65.5%,投诉量位居第二位;虚假宣传问题的投诉16170件,占投诉总量8.84%,与上年度同比增长165.91%,增幅明显,投诉量位居第三位。 商品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食品、服装鞋帽、交通工具类 从消费者投诉商品类型看,投诉量位居前三位的依次是:食品类投诉29686件,占投诉总量的16.23%;服装鞋帽类投诉14575件,占投诉总量的7.97%;交通工具类投诉12177件,占投诉总量的6.66%。其中食品类投诉量与2018年度同比下降43.12%,居商品类投诉的首位;服装鞋帽类投诉量增幅明显,与2018年度同比增长50.8%,居商品类投诉第二位;交通工具类投诉数量与2018年度同比增长18.71%,居商品类投诉的第三位。 服务类投诉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量增幅明显 从消费者投诉服务类型看,投诉量位居前三位的依次是: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22317件,占投诉总量的12.20%;电信服务类投诉10873件,占投诉总量的5.95%;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10519件,占投诉总量的5.75%。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量增幅明显,与2018年度同比增长了81.57%,居服务类投诉的首位;电信服务类投诉量与2018年度同比下降了14.24%,居服务类投诉的第二位;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量与2018年度同比增长47.61%,居服务类投诉第三位。 2019年共接受消费者咨询652471件,同比2018年咨询数587594件,上升11.04%。咨询问题侧重集中在食品安全问题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预付式消费不按约定履约、因经营歇业不退还卡内余额,装修合同隐性侵权、工期拖延,汽车、家电产品的质量三包规定,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等。 2019年商品类投诉量下降了27.76% 2019年,商品类投诉有104703件,占到投诉总量的57.25%;服务类投诉有74964件,占投诉总量的40.99%;其他类投诉有3224件,占投诉总量的1.76%。 与2018年同期相比,2019年商品类投诉量下降了27.76%,服务类投诉量上升了19.38%。根据数据分析发现,当前,消费者投诉呈现出两大趋势:在投诉结构上,服务类投诉快速增长,2019年服务类投诉在总体中的占比超过40%;在投诉性质上,质量问题投诉渐趋下降。由此可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需求不再限于有形的产品,也包括无形的、多样性的服务,服务规模扩大,相应的服务类投诉也会增多,两者是正相关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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