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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出台36条措施服务保障创新创业创造

2020-03-13 21:16:35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周冬  

东南网3月13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1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保障创新创业创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36条实施项目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打造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福建优选地”,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福建加速度”,办好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福建精品案”,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问题,为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推进闽台融合发展、侨乡经济发展、数字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审判管辖布局,充分发挥福州、厦门两个知识产权法庭在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牵头作用,建立各协同发展区内知识产权司法协作机制。要妥善运用保全措施、强化取证程序保障、准确把握证据认定标准、依法制裁举证妨碍行为,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困境。要通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行简案快审、普案标审、繁案精审,提高电商平台上侵权纠纷解决效率,遏制拖延诉讼行为等举措,扭转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局面。要强化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跨域诉讼服务体系,主动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克服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难点。要坚持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细化知识产权侵权损害法定赔偿考量因素,确定创新适用法定赔偿方式的新思路,提高法定赔偿数额,切实解决知识产权维权“赔偿低”问题。

《意见》强调,全省法院要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协调保护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促进审判程序相协调。要健全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着力构建技术调查、技术鉴定、技术咨询、专家陪审、专家证人“五位一体”相互协调的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要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便利化智能化水平,以智能化促进诉讼便利化,以智能化审判服务创新创业创造。要充分发挥司法引领保障作用,通过公正裁判激励科技创新,促进制造业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要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闽台交流,提高福建知识产权审判国际影响力,着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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