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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场监管局第6期食品抽检:4批次不合格

2020-03-15 19:25:27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东南网3月15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日前,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就2020年第6期开展的全市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布。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9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盐,共抽检438批次,其中合格434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为0.91%。

福建三迪华美达广场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小龙胆(海水鱼)(2019/11/12)含有1.26μg/kg呋喃唑酮代谢物,按规定不得检出,不合格。

呋喃唑酮代谢物属于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长期大量食用含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产物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规定其为禁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福州市鼓楼区黄辉水产摊销售的虾姑(活)(2019/10/13),被检出含有镉1.1mg/kg,超过≤0.5mg/kg的规定,不合格。

福建三迪华美达广场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活虾菇(红膏)(海水虾)(2019/11/12),被检出含有镉0.75mg/kg,超过≤0.5mg/kg的规定,不合格。

镉是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一定程度受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甲壳类水产动物中镉的最大限量为0.5mg/kg。

福建三迪华美达广场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大青蛾(贝类)(2019/11/12)被检出含有氯霉素0.701μg/kg,按规定不得检出,不合格。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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