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怎么返校?要核酸检测?福建多地发布最新通知!
2020-04-02 08:01:27 来源:福建日报app-新福建 责任编辑:林雯晶福建多地最新公布! 核酸检测、封闭管理、学校收费… 重要提醒! 厦门: 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和活动管控 防疫期间,开学后厦门学校将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和活动管控,停止所有进校参观、访问。 开学后,学校将暂停学生社团活动,不举办聚集性的活动,并实行封闭管理,非本校师生员工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对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和人员,车辆需做好消毒,人员需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严禁带菌车辆和疑似症状人员入校。 厦门市教育局局长郭献文要求:把好校门第一关,组织好学生在家自测体温、先行报告;劝导境外学生暂不返校。各学校单位要细化管理,把岗位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福州: 校园清洁消毒 这些收费一律严禁! 早在3月27日 福州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开展全市校园卫生 清洁消毒日行动的通知 开展全市校园 卫生清洁消毒日行动 以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 校园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另外,福州家长注意!开学后两周就要半期考 福州市2019-2020年学年 原教学计划第二学期的半期考 原定4月13-17日 受疫情影响 建议各区县、学校将半期考 延后至开学后的第三周 对于网络学习过的内容,复课后不能再简单重复教学。 一方面是因为教学时间不够;另一方面是因为对于重复教学,学生会兴趣大减,甚至反感,导致课堂教学效果不佳。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教师有必要重新组织教学内容,整合、提炼课程的重点内容和学生学习的难点内容。 据悉,福州市教育局计划 在4月下旬和5月下旬 举行两场全市高中综合质检考试 另外,福州市教育局还要求学校要统筹管理复习备考,因疫情导致毕业年级复习时间减少,校内学习时间偏紧,学生在复习备考中易出现悲观失望、焦虑不安的心理,因此,高三年段要统筹复习时间安排,及时公布复习计划的精细安排;要统筹各学科作业量安排,避免无效刷题和过度题海战,影响睡眠时间;要统筹作息时间安排,适当组织文体活动,做到劳逸结合,状态饱满。 在培优补差和临界生的突破上,教师要结合大数据分析,根据学生课堂学习达成的情况,科学安排课后辅导的内容。 在课后辅导中,要及时跟进教学补偿。可以借助微视频,帮助学生进行疑点、难点和薄弱点的讲解。 31日 针对新学期开学收费问题 福州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现将《福州市2020年春季幼儿园收费情况表》《福州市2020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发给你们,并就2020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校长教育收费公告书的格式及公示时间按原规定执行。城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设置《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 专栏公示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文件;收费单位监督与价格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代办费收支及结算情况。 各校应注意执行新的教育收费规定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学校收费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市财政,并及时足额开具规范的收费票据给学生。 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不得收取“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政策,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做到学校按章收费,学生明白交费,学校收费工作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因各地推迟学校开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推荐的线上教育资源均为免费,严禁以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的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一旦发现涉及诈骗的收费行为,要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泉州: 严禁开学教育乱收费! 晋江所有高三学校核酸检测! 31日 晋江高三开学 准备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召开! 按晋江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最新明确—— 晋江全市高三学生、教职员工、后勤人员,将分4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第二天就可以知道结果。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校园学习和工作。 入学后,学校将采取全封闭管理。4月2日,各个学校确定核酸检测人员名单。有针对性的分批、对重点人群先检测先排查,做到核酸检测全覆盖、不漏一人。 昨天 泉州三部门联合发出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泉州市各学校相继延期开学,并因地制宜积极组织线上教学。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近日,泉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向各级各类学校和民办学历教育机构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规定的提醒函,划出“八条红线”,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增强教育收费自律意识,切实做好本校教育收费管理工作。 三部门将加强监管,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违反各项教育收费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若遇到教育乱收费行为可拨打热线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各地各校不得以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原则上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及时告知家长和学生。 严格执行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提前收费或延长收费期限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执行阳光价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遇有收费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时,要及时更新公示的相关内容。凡未公示的一律不得收费。 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应当遵循“学生自愿、事先公示、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不得盈利”的原则,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和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保育教育费方面,公办幼儿园按学期收取;民办幼儿园按月或按学期收取,具体收取方式由幼儿家长与幼儿园双方协商确定;采取按月收取的,不足月(仅指幼儿园寒暑假开假和放假月份)的按实际天数收取。 严禁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与入学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教育基金、赞助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严禁各类学校对课本以及列入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超出政府指导价和规定的发行费用标准收取费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特别是评议公告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 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违规提高收费标准。对收费标准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过大、社会反映强烈的,发改部门将采取约谈告诫、成本调查等措施加强监管,涉嫌构成收费价格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核查处置。 (来源:东南网微信、晋江经济报、三明日报、福州市教育局、厦门招考、海峡都市报教育、仙游今报、莆田新闻、泉州通、东南快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