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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两稳一促”加强版28条措施 帮助企业战胜困难

2020-04-02 13:36:36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东南网4月2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今日,记者从福建省商务厅召开的政策吹风会上获悉,为全面落实我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六稳”工作系列政策,进一步降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着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在前期出台“两稳一促”26条政策基础上,省商务厅牵头拟定《关于全面落实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有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即“两稳一促”加强版28条措施,着力发挥政策引导,帮助企业战胜困难、更好生存发展。

省商务厅厅长吴南翔表示,商务部门通过挂钩帮扶、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倾听企业呼声,广泛征求意见,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成本加大、资金紧张、市场开拓、转型升级等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对症下药、针对性强。政策立足当前、谋划全年、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复工复产和商务发展全局,着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增长点,打造高质量发展载体平台,巩固拓展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

《措施》,鼓励拿出真金白银对企业进行帮扶,细化信贷、信保、减费、扶持等政策,突出引进金融活水和降低企业成本,干货多、含金量高。加强工贸、科贸、银贸、险贸、税贸、关贸等合作,多部门、多角度、多途径支持企业。注重省市县联动,调动地方积极性。

优化外贸全链条发展 建立对外投资合作统一保险平台

《措施》提出,加快外贸转型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外贸转型升级,推动工贸对接、科贸协作、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联动发展,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给予融资、信保、品牌建设等鼓励支持,培育一批出口重点商品和龙头企业。鼓励工业企业省外进出口业务回流。

多渠道拓展多元化市场。用好广交会等平台,深化“百展万企”活动。鼓励引导企业精准开拓国际市场,全力稳住欧美日和东盟等传统市场,拓展“一带一路”市场、新兴市场,健全国际营销服务体系。支持自主品牌产品列入援外物资采购目录。积极为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创新培育一批外贸新平台。推广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推进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支持厦门、泉州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推进相关全球贸易平台建设。发展数字贸易、中医药出口等新兴服务贸易,发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引领作用。

提升进口带动出口与投资。加大对第三届进博会我省采购企业金融支持,对采购成交达到一定规模的前30名采购商给予奖励,力争成效好于往届。支持相关国家馆和境外参展商到我省延展或投资兴业,推动进口、出口、招商联动发展。

加速发展跨境电商。加快福州、厦门、泉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支持省内国际机场开通洲际货运定期航线。支持企业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海外仓。鼓励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并纳入海关统计。

扩大外贸融资和信保服务。支持进出口银行2020年安排400亿元外贸专项信贷额度,分类支持重点企业、龙头生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奖励金融机构支持外贸融资。加大省级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服务外贸力度。推广保单融资,落实相关贴息政策,鼓励小微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投保,对出口货物转内销投保的国内贸易信用险保费给予25%的补助。

推动口岸通关降本增效。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4.0版,拓展全链条服务。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降低20%。海关实行两步申报和先放行、后改单作业模式。推广关税保证保险,加快“关数e”应用。

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与外贸联动发展。支持对外投资合作企业从省内运出物资材料,鼓励回运资源性产品。对省内企业境外项目中长期贷款,给予贷款额的1%、单家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支持。建立对外投资合作统一保险平台,对境外投资合作项目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给予不高于保费支出80%、单家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积极推进多元化招商 线上线下融合办好投洽会

《措施》提出,切实用好对外开放新政策。落实外商投资“两清单一目录”,支持外资设立证券、保险、基金、财富资管、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落实新能源汽车市场准入有关政策,推动一批项目尽快落地。落实外资企业研发费用分段补助、加计扣除和“科技贷”等政策,鼓励建设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符合引进重大研发机构相关要求的,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助。

着力策划项目招大商。密切跟踪世界500强、行业龙头、台湾百大企业投资动向和布局,锁定对接目标客商。全面摸排本地可承接项目载体,梳理要素保障情况,加强招商推介。围绕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瞄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文化服务等新开放领域,生成一批带动性强的招商项目。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大力推进协同招商、并购招商、产业基金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探索大数据招商,加强与大数据平台合作,推进招商项目与投资商快速匹配。加强与国际知名商(协)会、国内投资中介机构的联系,开展委托招商。

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简化对外商直接投资相关业务人民币结算流程。尽快落实“内转外”资金、保证金使用和外债注销、取消开户限制等举措,鼓励外资企业资本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引导更多企业参与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

推动更多客商和项目资源向投洽会汇聚,力争成效好于往届,持续打造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精品。推进“网上投洽会”建设,筛选招商项目展示推介,构建线上对接洽谈平台。充分利用客商关系管理系统预撮合项目,促成精准对接和转化升级。

推动外资政策落地见效。对当年外方有实际到资的重点外资项目,省级财政给予招商部门不低于30万元的奖励。鼓励外资企业加快到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不同类型实际到资给予1%或1.5%、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鼓励各地出台稳外资措施,制定引进大项目、扩大实际到资等奖励政策。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着力消除妨害公平竞争的制度性障碍。省市县相关部门为外资企业落地投产涉及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供领办、代办服务。指导外资企业用好用足财政、金融、税收及政府采购等各类政策。

加快消费提质扩容 举办系列促销推广活动

根据《措施》,实施正向激励扩大消费。省级财政对2020年上半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达到15%的商贸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全年实现10亿元以上的,按同比增量1%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以上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探索消费券等促消费政策。

培育新型热点商品消费。扩大汽车消费,鼓励各地出台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等政策,对出台促销政策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扩大现代信息技术和绿色环保型商品消费,壮大地方名特优产品消费。

提升促消费活动成效。办好福建商圈(步行街)博览会暨消费品采购会,开展消费促进月、闽货特色产品团购会等系列促销推广活动。推进“八闽美食嘉年华线上行”,提供多元化便捷服务。简化商贸企业举办户外促销活动的审批手续。

打造便民生活服务圈。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省级财政对当年新建20家以上直营或加盟门店的企业分别给予补助。连锁便利店企业新建门店或配送中心等项目,纳入当地重点民生工程。鼓励便利店24小时营业,搭载简食制售、乙类非处方药等服务,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促进消费载体升级。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省级财政对2020年度入选省级试点的县(市、区),给予300万元的补助。加快打造地标性商圈,对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给予500万元至800万元的支持。积极培育商务特色镇,对配套完善、集聚度高、业态创新的乡镇给予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支持。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不高于投资总额5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支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对利用电商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年零售额超过1亿元或农产品网络年零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促进电商快递协同发展,对年业务量超过1000万件的快递企业,给予每200万件5万元、单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鼓励各级政府将推广应用智能快件箱等自助设施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对冷库改造提升和新建、生鲜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低温物流专区、零售企业建设终端低温设施项目,省级财政给予不高于投资额30%、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支持道路货运企业购置冷藏运输工具,支持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冷链物流企业信息化和第三方冷链信息平台建设。

降低商贸企业租金等要素成本。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商贸类中小企业,可免收或减半收取3个月左右的房租;对资金困难的商贸类中小企业,可延期收取租金。鼓励非国有资产类商业用房的业主,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或优惠租金。落实降低商贸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政策。

加大财税金融帮扶力度。对困难商贸企业缓缴或减免“五险”,对2020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商贸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减免办理员工健康证相关费用。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商贸企业可酌情予以展期续贷。积极创新汽车金融等消费信贷产品。

打造高质量发展载体平台 开设线上福建专区、数字展览

《措施》提出,要发挥自贸示范引领作用。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学习借鉴上海临港新片区等经验做法,在投资、贸易、金融、对台、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加大改革探索,积极争取试点实施自由贸易港某些政策。完善复制推广工作机制,用足用好自贸改革红利。

推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各开发区重点培育发展1~2个主导产业,着力打造一批产值超千亿的专业化特色产业园区。实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各设区市年内推动1~2家开发区整合托管。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支持建设一带一路“两国双园”和境外经贸合作区。省级财政对牵头建设“两国双园”的开发区,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支持。对于境外经贸合作区编制规划、对外招商、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及入区的省内企业租赁厂房、仓库或商铺租金,分别按不高于20%比例、单家企业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着力打造线上平台。通过开设线上福建专区、数字展览等形式促进线上洽谈交易,省市联办线上商品展销会。开展在线招商、远程考察、线上洽谈,促进项目云上签约、视频签约。搭建农产品线上产销对接平台。支持打造线上消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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