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建省“1210保税出口”模式首票在福州开通

2020-04-21 20:35:44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李雅兰  

东南网4月21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今日,福建自贸试验区成立五周年之际,福州市誉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福州出口加工区内通过“海关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成功完成福建省1210保税出口首票的数据申报。这标志着中国(福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1210保税出口的通关模式正式开通。

“1210保税出口”模式也称“工厂电商出口”,适用于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出口的电子商务零售商品。“1210保税出口”模式可实现入区即退税,具有退税流程简便、周期短、效率高、减轻生产企业经营压力等优势,特别适用于生产制造企业“卖全球”的电商货物。 此外,电商通过“1210保税出口”模式出口的货物,还可以退回保税区进行重新清理、维修、包装后再销售,将大大节省仓储成本,加快资金回笼。

“我们首票业务包括鞋子、服装、工艺品、电子产品等,主要发往美国、欧洲等世界各地,根据我们物流的优势,消费者从下单到商品清关发货,不到4个小时,而海外消费者从下订单到收到货物,仅需要7天。”福州市誉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近年来,受国际贸易环境及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影响,中国传统外贸B2B份额大幅缩小。出口贸易订单逐渐呈现出碎片化的趋势,跨境电商B2C呈翻倍式增长。同时在全球疫情的影响下,更推动了跨境电商的飞速发展。根据对中国整体市场需求分析和跨境电商业态研究,1210保税出口业务能够有效解决跨境电商企业的碎片化订单出口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实现“数据纳统”及“入区即退税”的优势功能,提升跨境电商出口的合规性,同时降低海外库存风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