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45种药品实施新价:砍下“对折”价 提升“获得感”
2020-04-29 08:06: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4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团购力量大,但对于关乎生命健康的药品,既要药价降,更要保质量,采购规则如何设定,相当讲技巧。27日福建实施新价的45种药品中,32种国家集采药品平均降幅为53%,最高降幅达93%;13种我省集采药品平均降幅为66.39%,最高降幅达86.28%。新政实施两日来,记者在对市场反应进行随机采访时,发现群众对此普遍评价“很有获得感”。 降价药品覆盖面广 更多患者感受良好 “在药店买一盒要53元钱,在医院开一盒才5元4角,这个降价幅度够大!”28日上午,从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内分泌科看完门诊后,福州市民刘先生盯着手中处方笺里阿卡波糖片的价格,开心地看了好几遍。 刘先生是一名Ⅱ型糖尿病患者,数月前他得知阿卡波糖片将在4月份大降价时,将信将疑。这款药他每天要服用3次,每个月要服用3盒,以每盒53元的价格计,一年药费约1908元。如今,同一个牌子同款药,他一年药费只要195元。 新降价的45种药品,覆盖面广,所以和刘先生一样留意到药品降价的患者挺多。连日来,记者走访多家医院发现,在内分泌科、消化内科、肿瘤科、神经内科等多个科室,都有不少患者关注此项新政,医生们的解释和宣传也通俗易懂。“老伯,不用担心便宜没好药。我给您开的这药您放心用,药效和之前的一样好。”在省立医院神经内科门诊,主任医师郑峥为一位脑梗后遗症的男性老年患者开出尼麦角林片后,这样说道。老伯长期在郑峥这里看病,听完这句话,放心地点了点头。 带量采购优化规则 促进药企良性竞争 去年第一批国家集采,采用的是“4+7”试点方式,即中选药品仅在我国11个省市范围内实施。去年3月,厦门市在全国率先挂网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同年6月,我省全面跟进国家集采试点。同年9月,第一批国家集采扩围到除11个试点城市和自行跟进试点的福建省和河北省以外的2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这意味着试点仅7个月,国家集采便在全国(除港澳台)铺开。所以,今年第二批国家集采的32种药品,不再实行试点,全国所有省份统一纳入带量采购,包括福建在内,各省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全部参加。 可当集中采购扩至全国,独家中标的药品不仅存在价格垄断风险,还很可能因为产能跟不上而造成断供,导致群众吃不上药。所以第二批国家集采在采购规则上进行了完善,不仅每个药品允许多家药企中选,并且允许不同药企中选价格存在一定差异。 在此基础上,药企中选后,要按照一定规则去选择要供应的省份,每个省份对应一家中选企业。加上此次集采根据中选药企数量不同,中选药品的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周期也不同。据了解,竞争充分的品种,各省采购比例都有提高,采购周期都做延长,以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 “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可以进一步促进药企良性竞争。去年我省落实跟进国家首批集中采购试点以来,至今年4月1日,全省医疗费节约9.73亿元,原研药品采购量由去年同期的21.26%降至9%。”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第二批国家集采未中选的部分原研药品已主动申请降价,平均降幅23.81%。” 药品降价力度这么大,质量有保证吗?又将对药企发展造成怎样的影响?本报记者将继续展开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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