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罗源法院:开辟法律快车道 撑起劳动者权益“保护伞”
2020-05-02 16:01: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周冬 |
东南网5月2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张章武)按时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权益的核心,拖欠劳动报酬是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事。近年来,福州罗源法院以解决欠薪问题为重点,打通诉前、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为广大劳动者们开辟了一条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快车道,以公正司法、高效服务的为民情怀,撑起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伞”。 罗源法院相关人士介绍,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这个案例生动体现了罗源法院如何为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案情回顾:2008年11月,李某在未与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入该公司担任操作工,后某公司因经营困难, 2012年11月起拖欠李某工资,李某于2013年7月离开该公司。后李某就某公司拖欠工资一事向罗源法院提起诉讼,罗源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某公司之间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该公司给李某发放工资的情况可以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争议应受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和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应当自李某离职时予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某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支付李某工资,否则应依法支付李某经济补偿金。 罗源法院相关人士介绍,某公司拖欠李某的工资仅仅是个例,自2012年11月起,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开始拖欠部分员工工资,自2015年起暴发大量执行案件,罗源法院共立案某公司执行案件153件,执行总标的为173210304元,其中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32件,执行总标的为3462225元。 由于执行款长期无法执行到位,工人抵触情绪严重,多位员工到县政府等地上访。为避免矛盾激化,罗源法院多次配合罗源县政府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由于罗源法院非首封法院,故无处置权,且某公司的资产经多次处置仍无果,该公司员工无法参与分配。鉴于所涉被执行人人数众多,关涉利益重大,罗源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与各方协调,最终,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用农民工工资应急保障金代垫了962225元以解决部分某公司员工工资案件,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 据悉,罗源法院还多次向拥有某公司土地和厂房处置权的福州中院发函,积极和中院承办人沟通,希望对工人工资案件予以优先考虑,以保障涉民生案件的圆满执行。经多番协调,福州中院拨付了3462225元用于处理农民工案件,其中的962225元予以退还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剩余款项用于解决后期拖欠工人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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