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公积金提取方式不合理?公厕建设不达标? 《直通屏山》助力服务民生

2020-05-05 08:19:09 揭晓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林瑶  

东南网5月5日讯(本网记者 揭晓经 整理)

福州

网友咨询安置房确切交房时间

城乡建设公司:预计本月可交付

近日,一网友通过《直通屏山》留言反映,金鸡山温泉公园生态廊道工程拆迁安置房“康桥中心”经过多年建设,终于经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进行分户验收申报公示。网友表示,后来因为疫情影响,整个项目进度搁置了,但目前疫情已经稳定,希望能告知确切的交房时间。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回复,“康桥中心”项目于2014年1月启动征迁,2017年2月开工建设,2020年1月开始分户验收申报公示。项目原定2020年3月交房,因疫情影响略有推迟。目前项目建设及验收均已完成,具备交付条件,正在与地产商、物业、拆迁办等办理交接手续,预计本月可实际交付。

网友认为公积金提取方式不合理

公积金中心:按规定执行

“我和我太太婚前各自购买商品房,并使用各自名下的公积金还贷。但是福州公积金中心告知结婚后只能用公积金给其中一套住房还款,另一套房子的贷款只能自己筹集。”近日,一网友通过《直通屏山》反映公积金的提取方式不合理。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住房公积金提取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认定,男女二人结婚后组成家庭,便成为同一个单位。如果双方名下有多套住房,无论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只能以其中一套来申请提取公积金。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提取,例如离职提取、退休提取等。

网友咨询体育指导员报考事宜

市体育局:本年度培训还未开启

近日,有网友在《直通屏山》上反映查找不到如何报考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因各地规定存在区别,网友求问福州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报考和培训相关事项。

福州市体育局回复,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规定,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举办培训班,批准授予相应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福州市每年都会举办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待培训时间确定后,将在福州市体育局网站发布,并将下发至各级文体旅局,符合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满两年均可报名参加。报名者需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文体旅局审核,并填报申请表,由文体旅局统一报名。目前2020年培训工作还未开始,请网友留意福州市体育局网站。

莆田

网友怀疑公厕建设不达标

镇政府:将加大保洁力度

日前,有莆田网友向东南网《直通屏山》栏目反映,称枫亭枫慈溪沿岸一些公厕离居民区太近,天热会产生异味,且长期无人清理,地板墙体多处有尿渍。除了卫生问题,网友还质疑公厕的设计不达标。

枫亭镇政府回应,公厕选址是严格按照《仙游县共建美丽乡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市、县为民办实事公厕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文件中设计规划,并将公厕选址情况上报市县现场核定,并非随意建设;蹲位大小也是按照该文件的实施方案要求、参照市县颁发的公厕外观标准设计,通过邀请标招标,该公厕类型属于集镇区公厕标准,不存在蹲位太小的问题。关于卫生以及设备损坏问题,枫亭镇已进行修复,也将落实“一长两员”(公厕长、保洁员、管理员)制度,保洁员兼职进行每日清理。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公厕保洁力度,确保公厕洁净。

网友反映拆迁工程未发放安置费

街道办事处:已有解决方案

近日,有莆田网友在东南网《直通屏山》留言,反映荔城区三潭小区拆迁户的过渡费近十年均未发放,且安置房有住户私自进行改建,同时,小区还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回复,过渡费的发放街道办已经有解决方案,具体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业主可以通过自愿申购小区配套的商城店面进行捆绑结算,按照店面的实际价值冲抵过渡费,多还少补;另一种是业主不申购店面,街道办直接进行货币结算过渡费。上述相关申购程序在今年“五一”前结束,然后将针对申购情况结算过渡费,没有申购的住户则足额发放过渡费。按照正常审批程序,预估在今年6月前就能完成所有过渡费的分发,请拆迁户耐心等待。关于安全隐患问题,已通知业主单位自行整改,若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相关部门一定会采取措施强制整改。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