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厦门364处小微水体纳入市河湖长制管理范围

2020-05-06 09:51:26 作者:陈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挺)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厦门市小微水体治理现场会了解到,厦门河长制将向农村小微水体延伸,把全市364处小微水体纳入厦门市河湖长制管理范围。

小微水体指分布在乡村的沟、渠、溪、塘等,特点是流动性差、自净化弱、规模小、数量多,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小微水体水环境整治,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一环。

根据初步调查,厦门全市受污染池塘共364个。今年,厦门市将通过“截”“清”“绿”等综合措施,切实有效治理小微水体。“截”,就是保障已建好的纳管项目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清”,就是开展池塘淤泥清淤,疏浚沟渠。“绿”则是对堤岸、生态岛等进行绿化美化,打造“一塘一景”。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