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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审结首例知识产权司法确认案件

2020-05-16 14:52:46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东南网5月16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黄艳)记者从福州中院获悉,5月14日,福州中院审结首例经特邀调解组织主持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从委派调解到调解成功、完成司法确认,仅用时7天,实现了纠纷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

5月8日,福州中院向知识产权纠纷特邀调解组织移交的首批共计30件委派调解案件,已见实质性成效。

据了解,该例知识产权司法确认案件系广东某公司以及某个体工商户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在收到当事人立案材料后,即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派特邀调解组织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进行调解。经过特邀调解员多次沟通,多番协调,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意见。5月14日,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提出申请,请求对由该庭特邀调解组织主持调解后作出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福州中院副院长、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朱玲对该调解协议进行独任审查后,作出民事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据悉,该案系我省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由福州中院审结的首例司法确认案件,也是福州知识产权法庭特邀调解机制建立后审结的首个司法确认案件,同时还是福州中院首次采用独任制模式进行司法确认案件审查。

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朱玲介绍,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将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和上级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与此前已经开展的特邀调解、智慧法庭建设相结合,积极进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改革实践,推动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建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从源头上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创新创业创造,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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