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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推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

2020-05-17 18:41:15 来源:福建新闻联播  责任编辑:林雯晶  
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制定细化措施和分工方案,一条条对标抓落实。

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制定细化措施和分工方案,一条条对标抓落实。

一年多来,省人大常委会以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为着力点,推动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确保老区苏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

去年全国两会一结束,省人大常委会就开展了促进革命老区发展专题调研。根据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省政府全面梳理有关规划政策争取国家支持、建立欠发达老区县优先发展机制、促进稳定脱贫、完善弘扬红色文化和老区精神长效机制等举措,安排老区苏区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3.5亿元。

省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召开脱贫奔小康推进会,同属原中央苏区的福建龙岩、江西赣州、广东梅州的三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齐聚上杭县古田镇,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合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省人大常委会多年来持续关注脱贫攻坚工作,去年再次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监督重点,开展专题询问,提出的不少建议得到了及时解决。

今年1月,我省修改《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把近年来福建革命老区建设好的经验做法和政策措施进行总结提升,进一步将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先后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脱贫攻坚、绿色发展、实体经济发展、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等开展调研、视察,为推动相关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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