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园将不低于30%比例的学额摇号 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2020-05-18 11:52: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蔡秀明 |
东南网5月18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5月1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2020年秋季,福州市所有公办园(不含部队办园和部分省属部门、省属高校办园)将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 通知中提出,各公办园将不低于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电脑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的方式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扩大派位招生的比例。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入园年龄应为年满三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普惠性民办园的招生方式由各县(市)区自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引导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参照公办园参与招生试点改革。 非普惠性民办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据了解,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直部门办园和部分省属部门、省属高校办园的派位招生工作,纳入辖区统筹。市直部门办园跨区过渡的,其派位招生工作由过渡园址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 招生服务片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区实际,科学合理划定本辖区相关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 招生方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确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信息,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于6月15日前在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的官网上向社会公开本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为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公办园和参与试点改革的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的派位招生方式为电脑摇号,五城区教育局应于6月10日前,将辖区拟参加派位招生的园所名称、招生计划及派位比例向福州市教育局申报。 受疫情的影响,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幼儿园的园历未定,目前各县(市)区的招生时间无法确定,届时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方案中予以明确或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布;原则上五城区的时间统一,其他辖区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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