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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鼓楼区全面推行古厝长制

2020-05-20 17:40:36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周冬  

高士其故居前设立四级古厝长制公示牌 东南网记者张立庆 摄

东南网5月20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20日,福州市鼓楼区为高士其故居古厝长制公示牌揭牌,这意味着福州市鼓楼区全面推行的四级古厝长制正式实施。

记者从福州市鼓楼区了解到,为加强鼓楼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全区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着力解决当前古厝保护管理和开放利用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根据《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鼓楼区人民政府印发<鼓楼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古厝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日前,鼓楼区在全区推行古厝长制。

记者在高士其故居古厝长公示牌前看到,公示牌上写有区级古厝长、街道古厝长、社区古厝长、责任单位具体负责人和单位。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今后将负责定期维护保养,安全检查整治,依法依规修缮,保护原址原貌,周边建设管控、合理开发利用、加强宣传示范等监督和日常管理职责工作。

据介绍,鼓楼区在5·18博物馆日前后,对全区34处重点文物保护点进行首批挂牌保护。

日前,鼓楼区印发的《鼓楼区全面推行古厝长制实施方案》中明确,各古厝使用单位为古厝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古厝所在街镇的属地监控责任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不断健全文物古厝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形成长效和有效的管理机制。

做好古厝和文物建筑的日常维护保养,推动由抢救性保护为主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使用古厝及文物建筑应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持文物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古厝及文物建筑不得擅自迁移,应尽可能予以原址保护。若确实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应当严格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履行文物异地迁移保护报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各街镇、社区设立古厝专管员,结合网格化管理,可由网格员兼任,负责社区(居委会)所辖古厝建筑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报街镇古厝长和区职能部门备案。涉及古厝及文物建筑执法工作,应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鼓楼大队介入调查,街镇城管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方案》还要求,加大对古厝保护管理的宣传,将古厝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文创设计、旅游开发等进行多元融合,多渠道推广宣传,精心打造鼓楼区“古厝游”文化旅游线路,积极推广鼓楼区古厝研学旅游产品,加强古厝旅游宣传营销,让古厝“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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