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东山村幸福院工程为“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住建局这么解释
2020-05-29 19:54: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
东南网5月29日讯(本网记者 冯旭)日前,东南网报道《老人活动场所无地基未验收? 莆田一农村幸福院质量安全受质疑》一文,仙游县住建局随后对仙游县鲤南镇东山村幸福院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作出处罚,称相关工程为“不合格的建设工程”。那么,东山村幸福院是否能够安全使用?此前的可靠性鉴定显示该房屋为“安全的、可以居住的建筑”应如何理解?东南网记者再次采访了仙游县住建局。 今年3月,有莆田网友在东南网《直通屏山》反映仙游县鲤南镇东山村幸福院无基础,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东南网记者采访发现,东山村幸福院修缮工程设计图纸中包括基础平面布置图、钢柱平面布置图,而实际建筑未见钢柱,有无地基无法判断。鲤南镇及仙游县住建局均回应记者称,该建筑尚未竣工验收。同时,东山村村委会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了可靠性鉴定,报告给予了II级评价。经专业人员解释,该评价意味着东山村幸福院是安全的、可以居住的建筑。 不过,4月17日,仙游县住建局向东山村村委会发出处罚决定书,其中提到,该单位作为东山村幸福院修缮工程建设单位,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违反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即人民币140129×2%=2802.6元。 同时受到处罚的还有监理单位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中称,该单位承担监理的东山村幸福院修缮工程重要工序和影响安全的隐蔽工程未实行旁站监理,违反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处以人民币17000元罚款。 该处罚与东山村幸福院此前获得的可靠性鉴定II级评定是否冲突?仙游县住建局相关经办人员郑女士予以否认。她向记者解释,经住建局相关人员现场核实,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基础形式,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因此建设单位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了可靠性鉴定;可靠性等级评定为II级,意思是在目标使用年限内尚不明显影响整体安全,且尚不明显影响整体正常使用。“质量情况以鉴定机构的结论为准,鉴定机构对此结论负法律责任。”郑女士说。 郑女士表示,2019年8月,建设单位已对东山村幸福院修缮工程组织竣工验收,对于验收和监理过程涉及的违法行为,该局已对责任方进行处罚。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