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正文
分享到:

福州检察:打造“榕树伞”未检工作品牌

2020-06-01 20:26: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作者:林先昌

新闻发布会现场。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摄

东南网6月1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1日,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福州市检察院联合福州市教育局、共青团福州市委、福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福州市检察院、福州市教育局、共青团福州市委、福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福州市检察院通报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会上,由福州市检察院打造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形象标识“榕树伞”正式亮相。“榕树伞”突出榕树、儿童、检察蓝三个元素,该标识由蓝、橙、绿三颜色组成,寓意少年儿童在充满检察关怀、人文关怀和社会关怀的“榕树伞”保护下,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

据悉,近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尤其在打造未检工作品牌、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刚性落实、探索实行“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强化校园法治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9年10月,福州市检察院率先在全国探索实行“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并于12月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宣告送达全国首份“督促监护令”,至今已针对涉嫌暴力、侵财、性侵等20个案件涉案未成年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40份,有效推进家庭监护责任的落实。该机制得到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肯定,目前正在全省推广实行。

福州市未检工作亮点频出、品牌常新,涌现“云玲工作室互联网云平台”“检爱驿站”“暖阳驿站”“启航驿站”等未检工作品牌。同时,刚性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福州市检察院开展了“一号检察建议”内容上墙等“五个一”活动,并在全省率先借助“云课堂”网络直播平台为在校中小学生上法治课,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福清市检察院拍摄的微电影《“未”你而来》荣获三项全国性奖项,编写绘制的普法书籍《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读本》被高检院列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读本。

据介绍,下一步,福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凝聚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

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