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建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核验工作 确保6月底前不住危房

2020-06-09 18:07:25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东南网6月9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今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对新发现的住房安全未保障户,可以通过集体公租房、租赁闲置农房、鼓励投亲靠友等方式妥善安置,确保6月底前贫困户不住危房。

《通知》要求,省住建厅、省扶贫办要统筹指导核验工作;市、县(区)建设局要依托省住建厅下发的培训视频和课件,加强县乡村核验工作业务培训,强化工作督导和靠前指导,确保核验工作全覆盖;县级建设部门、扶贫部门要组织本辖区乡(镇)、行政村依托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或手机APP),按照“鉴定安全”“改造安全”“保障安全”三种分类,逐村逐户、不留死角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进行核验,做到核验一户、登记一户,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各地建设部门和扶贫部门要按照决胜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主动向本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汇报。要借鉴云南省镇雄县等4个核验工作试点县经验做法,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脱贫攻坚机制,坚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党委书记亲自安排,村支书和驻村第一书记亲自入户核验,明确工作任务,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确保核验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坚持入户核验。要以行政村为单位,紧紧依靠村支书、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采取现场核验与入户访谈等方式,全面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的真实情况。核验工作必须逐户实地查看,要重点关注原鉴定安全的住房是否变危?已经改造安全的住房是否返危?采用保障住房安全的措施是否到位?要面对面了解贫困群众诉求,听取意见和及时解决问题。

对于核验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类施策,及时妥善解决。对新发现的住房安全未保障户,可以通过集体公租房、租赁闲置农房、鼓励投亲靠友等方式妥善安置,确保6月底前贫困户不住危房,符合条件的同步采取农村危房改造、造福工程易地搬迁等方式,确保年底前完成改造。要坚决杜绝危房改造户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等情况,对已建成安全住房暂未拆除或无法拆除的危旧房,要做好标识牌,设立警戒线,确保危房不住人。

《通知》表示,各地建设部门和扶贫部门要加强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互通和共享,确保数据一致。要在全面核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落实信息共享机制、跟踪回访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举报投诉机制等常态化的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巡查机制,充分利用手机APP,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动态掌握贫困人口住房安全状况变化情况,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