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审判质效 福州长乐法院开启“无书记员”庭审新模式
2020-06-10 20:23: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李雅兰 |
东南网6月10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林美艳)“法官,我真的不用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吗?”“不用,我们今天采用全程录音录像替代传统的书记员记录,您的发言录音录像都有啦。”这段对话发生在长乐法院日前审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中。 在该案庭审现场,书记员的位置是空的,平日里在电脑前埋头速录的书记员去哪儿了呢?原来,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审判质效,长乐法院首次尝试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人工记录,开启无书记员庭审记录的新模式。 本案开庭前,主审法官董文静就此次开庭采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的方式,向当事人进行了说明。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之后,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正式开庭进行审理。 整个庭审过程历时15分钟,全程录音录像,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庭审结束后,录音录像系统关闭,记录即自动生成,随后以光盘刻录音视频文件,附卷入档。 董文静法官表示,在传统庭审中,法官和诉讼参与人往往要放慢语速以便书记员准确记录,庭后诉讼参与人还需花费时间核对笔录,即便如此,书面庭审笔录仍存在不够全面、不够准确的情况。而“无书记员”庭审模式则保障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流程沟通,使庭审节奏更为紧凑,有效节约了庭审时间;同时,也可以让书记员从庭审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其他审判辅助工作中去,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据介绍,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试点法院,长乐法院将更加充分利用改革试点优势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探索力度,立足“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扩大小额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不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及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