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住宿费冲上热搜!福建三所高校发布退费通知
2020-06-11 09:23:14 来源:福建共青团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近日“多所高校将全额退住宿费” 冲上热搜! 福建多所高校也发布通知,对春季学期住宿费进行退费, 仰恩大学 关于退还本学期学生住宿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已经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按照一学期(5个月)的标准每生650元退还本学期住宿费。退费时间,对毕业班学生近期完成退费,对非毕业班学生本学期结束前完成退费。 特此通知。 仰恩大学财务部 2020年5月29日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2019-2020学年 第二学期住宿费结算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精神,学校决定如下: 1.已经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毕业班同学毕业离校时,学校将按文件要求进行住宿费结算并退费。 2.非毕业班已经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学校将根据同学返校情况,按文件要求进行住宿费结算。 特此通知。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6月2日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退费范围:已缴2019-2020整学年住宿费的学生。 退费标准:每学年住宿标准为65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每月住宿标准为65元。 本学期未住宿的学生按照5个月住宿标准退费,退费金额325元,近期办理退费手续。 有返校住宿的学生按照扣除实际住宿天数后的标准退还住宿费,在本学期期末结算。 返校住宿的同学注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收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按照实际发生原则计收住宿费,学生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在春季学期末结算好学生住宿费,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关于住宿费 教育部曾发布有关通知 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