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法院与23家单位签约共建诉非联动
2020-06-24 22:05: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
活动现场。长乐法院供图 东南网6月24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长法轩)24日,长乐区举行诉非联动机制签约仪式。长乐法院与区委政法委、区人武部、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侨联、工商联、税务局、台港澳办、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省消保中心等23家部门和行业正式建立诉非联动机制,实现诉调对接机制全覆盖。 签约仪式上,长乐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振奋分别与上述23家联动单位相关负责人签署诉非联动机制协议,长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岩宣读《关于聘请特邀调解组织的决定》,确认上述23家单位为特邀调解组织,并为特邀调解组织授牌;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连强,长乐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峰分别致辞。签约仪式后,有关领导共同为长乐法院诉非联动中心揭牌。 所谓诉非联动机制,是指“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下的法院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构联动预防、化解纠纷机制。推动建立诉非联动机制,是长乐法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重大部署和省法院建设诉非联动中心相关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是长乐法院融入社会治理,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强化诉讼与非诉讼等多种解纷方式的互动、联动、协调和保障,强化源头化解矛盾、预防矛盾。此前,得益于区委的支持,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诉调对接和诉非联动工作事宜,并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确定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各相关单位与法院建立诉非联动工作机制,并由区财政局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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