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出台“先诊疗后付费”救治政策
2020-06-26 08:06:3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6月2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庄严 通讯员 郭慧藤)25日,记者从宁德市相关部门获悉,7月1日起,宁德市城乡特困人员在市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将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届时城乡特困人员凭社保卡在市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各保险、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这项政策将惠及宁德市16717名城乡特困人员。 今年1月召开的宁德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8位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纳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对象范围的建议》,宁德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该建议列为年度重点督办建议。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5月底,宁德市卫健委、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联合印发《宁德市城乡特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先诊疗后付费”的救治对象、定点医院、救治流程、保障方式、部门职责进行明确,并将于7月1日在全省率先开展该项惠民政策。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