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建省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020-06-30 17:52:50 卢金福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东南网6月30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今日下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新闻发布会,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德培,厦门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二级关务监督张冬冬回答记者的提问。

记者:您好,我是国际商报的,请问一下我们的商务厅领导,福建省跨境电商发展有哪些优势?

刘德培:近年来,我省跨境电商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以下三个方面优势:

一是政策发展优势。目前我省有6个城市获批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全国仅105个城市获批),这是国家在跨境电商方面最高层级且最具红利的政策,特别是通关的便利化、可退货,税务的无票免税、4%企业应税所得率等措施,让我们的跨境电商企业真正获得实惠。此次厦门海关又率先获批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又是十分利好的政策,一会厦门海关将做具体介绍。

二是产业基础优势。福建是全国三大网货制造基地之一,福建沿海是全国发展最快的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地。福建的3C产品、鞋服箱包、家居家具、工艺配饰、机电电机、户外运动、汽车配件等已成为跨境电商畅销品类。

三是独特侨台优势。利用对台区位优势,我省成功打造了稳定的闽台海运快件通道,特别是此次疫情在传统跨境海空运力锐减的情况下,经台海运通道成为跨境电商首选路由。同时,依托众多的海外侨商贸易网络和人脉资源优势,有效拓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目前海外仓的总面积已超过50万平方米,网点遍布全球15个重点市场国家与地区。

记者:我是海峡卫视的记者,请问海关为什么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张冬冬:海关试点跨境电商B2B出口新模式是我国跨境电商B2B监管改革必然要求,该模式回应了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诉求,为商务、财政、税务、外汇等部门配套支持措施提供了支点,有利于疫情期间广交会、进博会等重大展会线上交易的货物享受新模式的通关便利,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海关对跨境电商业务的统计工作。现在有了新的编码,统计上也提供了依据。

记者:我是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的记者,请问商务厅的领导,我省对海外仓建设有哪些具体政策支持?

刘德培:海外仓是我国跨境电商融入海外营销体系、参与国际零售竞争的重要支撑,对外贸企业打造自有品牌、促进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我省高度重视海外仓建设,早在2017年就出台了《关于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对企业在重点目标市场国家(地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总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根据其仓储面积、功能配置、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对企业海外仓场地购置租赁、仓储设施扩容升级等费用,按不超过当年新增投资额的3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可以资助300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拓展丝路电商网点,提升海外仓运营管理水平,2019年率先出台《福建省加快推进丝路电商发展十一条措施》中又专项支持企业升级改造海外仓储管理系统,对接入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带动福建企业出口达到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海外仓运营企业也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所以我们省对海外仓的政策支持力度是比较大的,这也是我们省跨境电商能取得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

记者:我是海峡通讯的记者,想请问一下海关的领导,通关过程中企业还可享受到哪些具体通关便利?

张冬冬:为促进企业便利通关,海关实行全程通关无纸化,系统自动比对。考虑到跨境电商中小微出口企业单票价值低的实际,为其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选择,对单票金额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可以通过清单申报的方式通关,较普通货物报关单减少了57项申报要素,符合条件的申报清单还可按照6位HS编码简化申报,企业申报更为便捷,通关效率大幅提升。

对于有批量出口需求的跨境电商企业,企业可选择海外仓模式集中出口,待实际成交后再在海外仓开展单独包装、张贴面单等动作,较以往包裹单独寄递的形式大幅压缩物流和操作成本。

为解决企业退货难难题,海关创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退运监管,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1年内退运进境的,以企业和商品为单元建立底账数据,企业多个报关单出口货物可在同一报关单退回,进一步节约企业成本。目前企业享受的通关便利主要是这些。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