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山西村这幢违建如何处置?
2020-07-02 11:02:42 来源:海峡都市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海都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则周)最近,有群众向记者反映,南安市东田镇山西村村民黄某林几年前非法侵占基本农田违建房子,南安市人民法院明确裁定,由东田镇政府组织强制执行拆除。然而,东田镇政府一直没有执行。 针对黄某林的违建问题,记者了解到,2015年上半年,黄某林在基本农田上违建了占地面积170平方米左右的单层房屋,占用基本农田明显违法。目前,这房子里还住着黄某林及其妻子、儿子与媳妇等。 2015年12月,原南安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建房的土地,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 由于违建户拒绝自行拆除,2016年7月,该局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去年11月,南安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予原南安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强制执行申请,交由东田镇人民政府在六个月内按照执行预案及风险化解方案组织实施。 法院裁定很明确,但为何未能成事?带着这些问题,最近记者在东田镇政府采访了柯镇长。 他表示,黄某林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违建房子,这是事实。镇政府在执行前作过风险评估:目前黄某林一家都住在这房子里,如果要拆掉,须考虑他们要有地方可住;离违建房子50米左右,黄某林还有一处房子,但很破旧且靠山边,考虑到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不宜居住,所以镇政府无法实施强制拆除。 据知情人反映,有一爱心人士于2017年向镇政府提出,愿意捐资三四十万元,由镇、村和当事各方共同帮找一块符合建房条件的地块,新建房子无偿给黄某林一家居住。当时一名副镇长协调过此事,而且这位爱心人士目前依然愿意再这样出力帮助。可是,这一违建仍未拆除。 那么,该如何依法处置基本农田上的这一违建?本报将作追踪报道。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