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鼓楼法院诉非联动机制合作框架协议签约

2020-07-10 16:59:25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东南网7月10日讯(通讯员 陈洁 黄丽珍 本网记者 林先昌)10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召开“鼓楼法院诉非联动机制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并随即召开了“推进诉非联动工作,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新闻发布会。

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连强,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长何忠,鼓楼区委副书记陈辉,鼓楼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曦,福州中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公室主任林文,鼓楼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潘孝平,鼓楼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伟,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等24家共建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代表等出席会议。

会上,鼓楼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曦与到会的24家共建单位签订《诉非联动机制合作框架协议》。鼓楼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伟主持会议并宣读《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聘请特邀调解组织的决定》《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聘请特约调解员的决定》。随后,列席领导为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

鼓楼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曦向社会通报2017年以来鼓楼法院诉非联动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并明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李曦院长表示,鼓楼法院与25家共建单位建立诉非联动机制,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格局中,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实现矛盾纠纷有效预防、有效分流、有效化解,为推进诉源治理减量工程,构建区域良好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诉非联动机制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法院进行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鼓楼法院立足区位优势,自觉担当使命,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多方位布局推进诉非联动工作:一是机构联动,共建基层治理格局。鼓楼法院早于2017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成立“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多元化解综合协作中心”(诉非联动中心前身),中心成立初期鼓楼法院与鼓楼区司法局等14家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二是精选团队,实现调解力量专业化。选聘请与民生紧密关联的行业中优秀人才作为特邀调解员36人。同时,精选资深员额法官专门与调解员进行对接和业务指导,组建“1+1+N”诉调人才库,打造出“刘子钰金牌调解室”等优秀品牌。三是明晰机制,确保调解协议效力。制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多元化解工作规则(试行)》,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程序指引和制度保障。

据介绍,自中心成立以来,共委派、委托调处纠纷9143起,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849件,调解成功率31.2%。通过诉非联动机制建设,鼓楼法院诉源治理成效也逐步彰显,2020年上半年民商事一审新收数量同比下降42.5%。

鼓楼法院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契机,不断深入诉非联动建设。一是扩大和充实诉非联动新力量。联动单位由14家扩充至25家,特邀调解员人数由原来的36人增至113人,实现多种解纷力量在类型、空间、时间有效配合、有机运行。二完善和推进诉非联动实施细则。工作模式从“对接”向“联动”转变,建立服务保障机制,细化解纷举措,针对矛盾纠纷特点科学分流、联动化解,真正发挥诉非联动的作用和效能。三是开启和打造诉非联动“云模式”。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视频功能,组织多方在线调解,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解决纠纷,构筑网络调解常态化新模式。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