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基金服务 福建财政支持做好“百千”企业金融服务
2020-07-27 19:25: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
东南网7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来自福建省财政厅消息,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帮助企业实现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近日,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金融支持一二三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建财政主要从三方面支持做好“百千”企业金融服务。 支持企业融资。对于列年度省重点上市后备名单的“百千”企业,在当年完成股改的,省级财政奖励30万元用于补助企业改制相关费用。鼓励省内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我省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省级财政按我省中小微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获得年化融资额不超过1%的比例,对供应链核心企业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优化基金服务。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引导政府资金参与设立的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依法依规积极开展业务,加大基金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的支持力度。采取省、市、县(市、区)共建形式,在全省若干个地区打造基金集聚区,积极引入优质规范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基金机构。引导政府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拓宽长期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大力支持科技型“百千”企业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加大银担合作力度,大力推广“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推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实行“见贷即保”,简化担保审批流程,并取消反担保措施。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保持较低水平或降幅较大的银行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考核评价中给予加分,持续放大支小支农效应。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担保费率降低至1%以内。对为小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按不超过年度新增业务金额的10‰给予风险补助,对为微型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按不超过年度新增业务金额的16‰给予风险补助,稳步做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业务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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