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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只能买不能退?福州青云小镇一购房者进退两难

2020-08-06 12:50:34 冯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东南网8月6日讯(本网记者 冯旭)近日,网友揭先生在东南网《直通屏山》留言,反映他签字买下泰禾青云小镇的房子后贷款被拒,而开发商不肯退房,使其陷于想买买不下、想退退不掉的尴尬境地。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留言详情】

申请按揭不成 开发商拒绝退房

揭先生告诉记者,2018年7月,他以父亲的名义在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购买了青云小镇的一套商品房。本以为按揭贷款并无问题,可事实上,2019年8月左右开发商才通知去银行签字申请贷款,同年11月反馈称其父亲年龄已超60岁,不能办理按揭贷款,只能更换房主或者按九折优惠支付全款。

“购房前我已经告知所有情况,包括我父亲的信息以及不方便以自身名义购房,开发商在了解全部事实的情况下说可以贷款。”揭先生说,目前他无力支付全款,也不方便办理更名,因此要求退房。然而,与开发商多番协商,即便在同意支付20%的违约金后,开发商仍然不肯退款。双方的购房合同就此搁浅,揭先生陷入了想买买不下、要退退不成的尴尬,转眼2年过去了仍无进展。

记者向项目开发商了解情况时,青云小镇置业顾问石玉娇告诉记者,揭先生购房至今已有两年多,对接服务的置业顾问已经换了三任。据她了解,贷款未能获批是因其父亲年龄较大、名下还有其他负债。“但是双方已签订购房合同,政府部门已经备案,合同中没有退房条款,揭先生单方面要求退房,只能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石玉娇说。

按照揭先生的陈述,开发商曾提出要退房必须支付20%违约金,意为同意退房。但石玉娇解释,20%违约金是沟通过程中的口头回复,能不能退房最终需要公司领导同意,不是置业顾问就能决定的。

记者欲采访该公司领导,石玉娇不愿提供领导联系方式,她建议记者向目前操盘青云小镇项目的世茂集团了解情况。然而,世茂集团客服人员称需咨询泰禾方面,泰禾客服专线称需拨打青云小镇咨询热线详细了解,青云小镇咨询热线则表示,具体情况要向置业顾问了解,热线工作人员无法转答。

程序上允许退房,操作上仍需“协商”

签下了购房合同,是否能够反悔呢?记者咨询了永泰县住建局及不动产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已签订买卖合同并备案的商品房若有合理解释需退房退款,这种情况在手续上是允许的,只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向相关部门说明具体情况并提交必要材料,即可撤销备案。

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消费者又该如何应对?福建省消委会律师团律师、福建至圣律师事务所谢长华认为,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除合同,消费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以支付合理的违约金为代价解除合约。他指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当事人应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因为开发商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多才告知无法贷款,这已经超出了当事人的认知能力,从常理上看应该将告知之日作为撤销事由及权益行使的起始时间。”

不过,谢长华也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往往存在很多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例如揭先生的合同中约定“乙方应当充分评估自己的付款能力、充分了解不断调整的相关贷款政策”等,所以,尽管在部分问题上值得争取,要在法庭上胜诉仍然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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