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返乡入乡创业 可享更多政策扶持
2020-08-14 07:59: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8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省人社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加强返乡入乡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返乡入乡创业服务保障、强化组织实施等5个方面提出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多项举措,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加大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力度,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入乡创业的优秀项目给予3万元~10万元的资金扶持。同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申请条件,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现有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返乡入乡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人不超过12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助。加强返乡入乡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掘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吸引企业家、专家学者、技术技能人才等回乡创业创新,按规定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配套公共服务。优化返乡入乡创业服务保障,提升返乡入乡创业服务能力,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获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补助。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