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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2020-08-23 07:50:49 严顺龙 刘必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东南网8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刘必然)为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骨干和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我省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国有林场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在六大方面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拓宽人员进入通道。对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林学类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人员,以及符合各地紧缺急需人才目录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考核聘用。参照支持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发展相关政策,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二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从高职院校在校生中遴选毕业生,补充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国有林场与林业职业院校合作办学,采取高职教育“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三是放宽职称评聘条件。优化国有林场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在场部设于农村的国有林场工作累计满25年且仍在设于农村的国有林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定向聘用。

四是加强绩效考核管理。适当核增国有林场绩效工资总量,并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把考核与分配更好地结合起来,并向生产一线人员倾斜。支持国有林场参与精神文明、平安综治等创建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政策性奖金,提高国有林场职工生活待遇。

五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落实已纳入地方农村公路网规划的国有林场道路建设任务,并科学规划实施国有林场场部连接林场工区(管护站)道路建设;统筹研究国有林场电网升级改造并纳入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基础电信企业持续深化国有林场林区通信网络覆盖。

六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党对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领导,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标对表国有林场改革国家验收反馈意见,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补齐短板,建立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督查和通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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