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2020-08-23 07:50:49 严顺龙 刘必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东南网8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刘必然)为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骨干和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我省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国有林场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在六大方面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拓宽人员进入通道。对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林学类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人员,以及符合各地紧缺急需人才目录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考核聘用。参照支持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发展相关政策,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二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从高职院校在校生中遴选毕业生,补充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国有林场与林业职业院校合作办学,采取高职教育“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三是放宽职称评聘条件。优化国有林场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在场部设于农村的国有林场工作累计满25年且仍在设于农村的国有林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定向聘用。

四是加强绩效考核管理。适当核增国有林场绩效工资总量,并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把考核与分配更好地结合起来,并向生产一线人员倾斜。支持国有林场参与精神文明、平安综治等创建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政策性奖金,提高国有林场职工生活待遇。

五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落实已纳入地方农村公路网规划的国有林场道路建设任务,并科学规划实施国有林场场部连接林场工区(管护站)道路建设;统筹研究国有林场电网升级改造并纳入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基础电信企业持续深化国有林场林区通信网络覆盖。

六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党对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领导,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标对表国有林场改革国家验收反馈意见,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补齐短板,建立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督查和通报机制。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