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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福之州·幸福之城”文旅推介会亮相汕头

2020-09-16 20:41:03 陈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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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活动上举行了签约仪式 福州市文旅局供图

东南网9月16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昨日,由福州市文旅局主办的“有福之州·幸福之城”2020年福州文旅推介活动走进汕头,邀请汕头旅行社、市民共品“有福之州·幸福之城”的独特魅力。

本次推介活动将推介现场放到户外,通过多形态、多维度的推介,让汕头的市民朋友们近距离感受福州及闽东北的各类文旅资源的独特魅力。

在推介现场,主持人倾情推介福州闽都文化、清新生态游、温泉养生、滨海度假等优势旅游资源,被誉为“中国城市里坊制度活化石”的三坊七巷、惊艳全场的国内最长的城市森林步道——福道、冬季度假好去处的福州温泉等,让现场市民仿佛置身于福州山水之中。同时,福州市连江县、永泰县、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鼓岭旅游度假区也上台向汕头市民朋友进行特色文旅资源推介。文化名人的茶文化分享,将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特色旅游产品进行串联推介,星罗棋布的名胜古迹、神奇秀丽的自然风光、海纳百川的多元文化都让在场市民赞叹不已。

此外,现场还推出了针对有氧爱好者、文化发烧友、城市探索者、美食主义者、精品收藏家和滨海度假者6大兴趣标签人群的精品旅游线路,全面推介福州、南平等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文化旅游资源。

推介活动还介绍了福州市今年出台的《关于促进文旅消费的七条措施》。其中,为鼓励旅游企业积极拓展旅游市场,招徕游客来榕旅游,福州市旅行社通过组织外地游客(福州辖区以外)在福州市参观1家及以上A级收费旅游景区(景点),并在福州住宿1晚及以上的,对旅行社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入住星级饭店、温泉景区(含A级旅游景区配套住宿),住宿第一晚按40元/人奖励,住宿第二晚按60元/人奖励,住宿第三晚按80元/人奖励;入住上述以外的非星级酒店,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奖励。此外,对旅行社组织来榕专列旅游,每列游客达500人及以上,同时在福州市参观1家及以上A级收费旅游景区(景点)的,按5万元/列的标准对旅行社给予奖励。

为了推广福州丰富的文旅资源和特色旅游产品,加强与汕头旅游界的交流与合作,拓展汕头旅游客源地市场,在推介活动上,福建省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广东潮汕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两地旅行商代表签订《旅游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就资源共享、产品研发互推、客源互送等方面加强战略合作,共同推动福州与汕头旅游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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