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2021-2023年拟支持县(市、区)名单的公示
2020-09-25 18:24: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根据《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文资〔2020〕1号),2021年起,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地方实行竞争性分配。竞争性分配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三年为一届期,首个届期为2021-2023年。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程序要求,即日起对拟纳入支持范围的三明市泰宁县等12个县(市、区)予以公示。时间从9月25日至10月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拟支持县(市、区)名单如下: 1.福州市仓山区 2.漳州市长泰县 3.福州市晋安区 4.泉州市安溪县 5.泉州市德化县 6.三明市泰宁县 7.莆田市仙游县 8.莆田市秀屿区(湄洲岛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9.龙岩市武平县 10.南平市武夷山市 11.南平市建阳区 12.宁德市屏南县 来信投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省委屏山大院省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处(邮政编码:350003) 监督电话:0591-83898790 电子邮箱:xcbwcc@126.com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2020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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