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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可在内地换补"回乡证" 厦门出入境办证大厅启用专门窗口

2020-10-11 08:44:32 作者:柯恺筠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柯恺筠 通讯员 黄华军)昨日起,港澳居民可在内地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简称“厦门出入境”)在镇海路办证大厅开设新窗口,服务来厦港澳居民。

昨日,厦门出入境镇海路办证大厅启用了专为港澳居民办证的窗口,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受理,当天上午已陆续有港澳居民在此申请换发补发证件。除了新开设的窗口,办证大厅亦新增了自助填表机及自助拍照机,为港澳居民办证“提速”。

据了解,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可在内地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即港澳居民可向全国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办手续与在港澳地区一致。来厦工作学习的港澳居民可以就近在本地换证办证,目前,厦门全市开放镇海路办证大厅一处办证点,正常工作日皆可办理。

“以往,港澳居民在内地期间遇证件过期或遗失、损毁,都需出境返回港澳办理。9月4日,我支队按照国家出入境管理局的部署开展‘回乡证’换发申请代受理业务,申请人虽然不需要再出境,但申请资料要自费寄往深圳地区,常常需要花费半个月时间才能拿到证件。”厦门出入境五大队教导员周向青告诉记者,该新政实施后,港澳居民无须返回港澳地区,减少了不必要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

据了解,新政在保持申请条件不变、申办手续不变、审批要求不变的基础上,申请人可以通过窗口申请、提交材料、缴纳办证费用、自愿选择证件邮寄服务,一次性完成所有申办手续。

港澳居民可通过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网上查询受理地点、自助查询办证进度等多项信息。

新政实施后,办证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有紧急需求者还可通过“绿色通道”实现“急证即办”。在节省时间成本的同时,也减少了交通费用的支出。

【提醒】

办证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人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已经过期;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持证人身份信息变更;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遗失、损毁;需要在内地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其他情形。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应当由本人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因患病等原因本人无法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可以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和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需要带什么材料?

申请换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应当提交现持用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身份信息变更的,应当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身份证明局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的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病情证明等相应材料和委托书,被委托人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

需要注意的是,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在监护人陪同下一起办理,并出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另外,未满11周岁,还没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证,或者香港居民身份证上没有照片的香港居民,办理通行证时还需携带回港证或签证身份书。

●如何收费?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分为10年有效和5年有效两种,其中10年有效证件签发给申请时年满18周岁的申请人、5年有效证件签发给申请时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10年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350元人民币、5年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3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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