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社会 > 正文

最新!福建多地发布紧急提醒

2020-10-26 11:45:29 作者: 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10月24-25日,新疆喀什报告无症状感染者138例,福建多地发布紧急提醒,详情如下:

宁德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示

2020年10月24日,喀什地区疏附县对“应检尽检”人员进行定期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对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截至10月25日14时,137人呈阳性,均与其父母所在的三村工厂相关联。经专家诊断,均为无症状感染者。10月25日24时起,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疫情风险等级定为高风险,疏附县其他乡镇疫情风险等级定为中风险,其他县市疫情风险等级定为低风险。

新疆喀什新增多例无症状感染者,提示我们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近14天内与喀什地区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去过喀什地区疏附县的市民和来宁人员,主动接受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配合当地政府的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疑问可与我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联系。

二、近14天来,其他自喀什地区返宁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其他相关防控措施。

三、请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喀什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喀什地区返宁后,要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四、请广大市民要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

10月26日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发布重要通告

详情如下⬇️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10月24日-25日,新疆喀什报告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38例,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疫情风险等级上升为高风险,疏附县其他乡镇疫情风险等级上升为中风险。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10月10日以来,有新疆旅居史的我市市民和来榕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自10月26日起,由新疆来(返)榕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我市市民近期如无必要,请勿前往新疆,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新疆返榕后,要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0月26日

漳州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10月24-25日,新疆喀什报告无症状感染者138例,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疫情风险等级上升为高风险,疏附县其他乡镇疫情风险等级上升为中风险,提示我们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10日以来有新疆喀什旅居史的市民和来漳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疑问请拨打漳州市各级疾控中心防疫咨询电话(名单附后)。

二、10月10日以来与新疆喀什发病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或去过喀什地区疏附县的市民和来漳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我市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三、请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新疆喀什返漳后,要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四、请广大市民要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莆田市卫健委、莆田市疾控中心发布新疆喀地区疫情紧急健康提示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和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0月25日24时起,将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疫情风险等级定为高风险,疏附县其他乡镇疫情风险等级定为中风险,其他县市疫情风险等级定为低风险。(根据政府最新发布信息实时调整)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市民关注新疆喀什地区发布的疫情情况。现居住我市,10月9日以来到过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居民,请立即与辖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或疾控中心联系,疫情防控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安排您进行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疏附县高风险区: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接受集中医学观察,疏附县其他乡镇-接受居家医学观察),如有疑问可与我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疾控中心联系。(我市各疾控中心及核酸检测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2)

二、10月9日以来,自新疆其他地区(除疏附县外)入(返)莆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并按要求进行1次核酸检测(或提供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其他相关防控措施。

三、近期请市民如非必要,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特别是疏附县。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新疆地区返回后,要按照我市的相关防疫政策执行。

四、请市民主动申领健康码。我市各小区(村组)、公共场所防疫卡点对于全国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或外省健康码、健康出行码等健康码,应予以互通互认,实行“一码通行”,查验健康码、测温正常即予放行。

五、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六、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接触他人。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附1

附2

泉州发布紧急提醒

10月24-25日,

新疆喀什报告

138例新冠无症状感染者,

为认真落实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常态化防控策略,

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对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提示:

一、请广大市民关注新疆喀什发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健康管理。10月10日(含10日)以来,新疆来泉返泉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住宿酒店报备相关情况。喀什地区来泉返泉人员接受居家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新疆其它地区来泉返泉人员未持有抵达我市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进行核酸检测,广大市民如有需要请拨打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咨询电话(附后)。

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配合当地政府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泉返泉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三、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新疆返泉后,要严格执行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四、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2020年10月26日

来源:福州卫生健康、漳州疾控、莆田疾控、泉州通)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