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12-04 07:45:36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
(2020年12月3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在福州召开,会期约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21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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