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政:构建以基层社工站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2020-12-09 18:35: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
东南网12月9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近日,该厅印发福建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围绕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构建以基层社工站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通过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稳步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实现以规模化社工站夯实基层为民服务工作平台,以专业化、精细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民生服务效能。 社工站围绕民政重点工作开展专业服务 上述实施方案提到,社工站围绕民政重点工作,开展以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参与社会救助服务。推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参与为老养老服务。推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开展留守、空巢、特困老年人巡访评估、生活照顾安排、家庭关系协调、社区参与等服务。 参与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推动开展困境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评估,对儿童家庭及监护人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工作。 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协助基层群众强化民主理念、掌握协商方法、合理表达诉求,推动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除以上重点工作外,各地要积极辐射带动其他民政服务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社工站可探索面向社会开展专业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承接多领域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以项目购买方式 实施方案还提到,购买服务以项目购买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组织实施购买服务程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和召开项目评审会等多种方式,确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承接机构。服务协议应明确项目期限、服务内容、目标任务、服务要求、各方权利义务、绩效评估、违约责任等内容。 记者还了解到,社工站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是县(市、区)民政部门。各乡镇(街道)社工站由承接购买服务机构根据合同要求派驻社工实施服务项目,原则上每个站点不少于2名社工。承接购买服务的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章程中应明确社会工作服务宗旨、范围和方式;具备规范的财务和纳税资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执行团队;无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 据介绍,2021年4月底前,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乡镇(街道)服务场所及相应的设备设施,通过政府购买,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承接机构根据服务协议和服务清单,驻站开展专业服务。省、市、县根据工作推动需要,举办相应培训。 在监督评估方面,省级民政部门为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业务指导、政策解读,制定评估标准。市县民政部门做好对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的实务指导,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和绩效评价,确保服务质量。项目评估工作由项目购买方组织实施,省级民政部门将适时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抽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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