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地发布重要提醒:非必要勿前往!
2020-12-11 15:08:03 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非必要勿前往! 福州、厦门、泉州、 漳州、三明、莆田 六地发布重要提醒! 截至12月11日9时,黑龙江省新增2例本土确诊病例,东宁市1例,绥芬河市1例。12月11日0时起,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青云小区、牡丹江市东宁市中心社区列为中风险地区。 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截止12月11日0时) 高风险地区: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1个):满洲里市东山街道办事处 中风险地区: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6个):扎赉诺尔区第三街道办事处、第四街道办事处、第五街道办事处、满洲里市北区街道办事处、满洲里市南区街道办事处、满洲里市兴华街道办事处。 四川成都市(4个):郫都区郫筒街道太平村列、郫都区唐昌镇永安村8组、成华区崔家店华都云景台小区、郫都区郫筒街道菠萝社区中铁奥维尔二期、三期。 黑龙江牡丹江市(2个):东宁市中心社区、绥芬河市青云小区。 福州市疾控中心 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11月23日(含23日)以来有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旅居史以及凡11月27日(含27日)以来有黑龙江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牡丹江市东宁市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相关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鼓励四川省成都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低风险地区的入(返)榕人员主动前往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12月7日起由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以及自12月11日起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牡丹江市东宁市入(返)榕的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来自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菠萝社区中铁奥维尔二期、三期和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青云小区、牡丹江市东宁市中心社区的人员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 三、近期我市市民如无必要,请勿前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和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牡丹江市东宁市,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和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牡丹江市东宁市返榕后,要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 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福州市、各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公开电话 福州地区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第三方机构名单 厦门疾控 近日,多地抽检发现部分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市疾控中心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健康提醒: 一、请广大市民关注牡丹江市、成都市和呼伦贝尔市发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健康管理工作。11月26日以来有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和绥芬河市绥芬河镇,11月23日以来有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和唐昌镇,11月24日以来有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街道,11月7日以来有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和扎赉诺尔区等地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住宿酒店报备相关情况,并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进行新冠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鼓励牡丹江市东宁市和绥芬河市、成都市郫都区和成华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和扎赉诺尔区的低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主动前往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二、12月11日0时起,自以上中高风险地区(返)厦的人员须持有7天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按规定采取医学隔离措施。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厦后要严格执行我市相关防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近期如到超市或农贸市场购物时,要加强个人防护,戴好口罩,注意与他人至少保持一米社交距离,避免皮肤直接接触可能被污染的冷链产品,如需接触可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挑选冷冻冰鲜食品。接触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 五、请广大市民要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餐,分餐制,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如有疑问请拨打厦门市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4小时咨询服务专线:0592-3279055。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2月11日 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受理机构信息一览表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复工复产复学复市,满足社会对重点人员应检尽检、其他人员愿检尽检的需求,本市单位或个人可按照自愿自费原则,在以下机构预约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泉州市疾控中心 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泉州市疾控中心发布如下健康提醒: 一、请11月23日(含23日)以来有成都市郫都区旅居史或11月25日以来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绥芬河市旅居史的来泉返泉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住宿酒店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属地政府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如有需要请拨打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二、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密切关注成都市、牡丹江市发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泉后要严格执行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持良好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生熟分开,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注意进口冷链食品安全。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 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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