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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托管何时能够不“脱管”

2021-01-15 08:49:00 作者:庄严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庄严)每到中午放学的时候,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四附小附近石边路的几家托管机构就十分热闹,大约500名小学生分别在这几家托管机构吃饭、午休。而在福州一些社区内,一些小学生则在托管班人员的带领下,到居民楼所租的房子吃饭、午休。

    可见,托管服务已经成为部分家庭的刚需。

    两大难题待解决

    记者从福建省学生托管专业委员会了解到,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作节奏的不断加快,大部分双职工家庭无暇顾及家中学龄儿童的午饭午休、放学接送、作业指导等问题,工作与育儿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校外托管行业承担起了7~12岁儿童放学后的日间临时看护、接送、就餐、休息、作业指导等服务,有效解决了低龄儿童家长的后顾之忧。

    根据统计数据,2019年—2020年,全省小学在校生有334万多。福建省学生托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燕介绍,根据他们的调研,其中40%以上学生有不同程度课后服务需求。以福州五城区为例,该地区有200多所小学,在校学生20多万人,2019年有4000多家托管机构,在托学生人数为10多万,这些托管机构的存在解决了近25000人就业。

    如今,全省托管机构已有3万多家,但托管行业合法合规经营和明确主管单位两大核心问题仍迟迟未能得到解决。福建省学生托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梦海说,对于行业合法合规经营问题,他们曾经与教育部门进行了沟通。教育部门的答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也就是说,校外托管机构不是由教育部门牵头管理,也不是由教育部门审批管理。

    对于明确主管单位问题,陈梦海说,托管行业担负着7~12岁学龄儿童日间临时看护、休息、作业辅导等校外托管重任,同时托管场所在日常经营中又涉及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问题,行业长期无明确的主管部门,导致从业门槛过低、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行业隐患重重,一旦出现消防、食品等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期待政府相关部门能重视托管行业,研究确定主管部门,尽早出台托管行业标准和准入门槛,促进全省托管行业健康、良性地发展。

    建议推进服务规范化

    如何破解这两个核心难题,记者走访了一些专家学者。

    福建省亚太科学院高级研究员赵天跃认为,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托管学生和托管老人一样,虽然收费,但属于经营性社会服务机构。如何解决托管监管难题,在于政府相关部门对此事的认知。

    赵天跃说,虽然政府没有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但细分之下,明显涉及教育、消防、食品、卫生等部门。以福州市为例,早在2010年,福州市就出台了《关于加强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管理工作通知》,通知明确,学生课后托管分为校内托管和校外托管,校内托管工作的管理主要由教育部门负责,卫生、消防部门配合。校外托管是经营性社会服务机构,受学生监护人的委托,为学生在学校非教学时段在校外提供的接送、餐饮、休息等服务。校外托管服务纳入家政服务的管理范围,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教育、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监管工作。

    一位业内人士说,这个通知虽然明确由教育、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监管工作,但没有明确主管单位,这就造成了在福州市,对于托管监管,这几家单位都能管,但谁都不是主管的状况。2020年12月,福州市晋安区、台江区一些小区的无证托管扰民,接到反映后,新闻媒体也对此事做了报道,但涉及的相关部门,在接受采访时,都认为自己不是主管部门,只是参与配合部门。

    福州市左右律师事务所郑庄律师说,托管机构的监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能否由县(区)政府作为托管机构监管的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教育、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对托管机构共同进行监督管理?

    对于办证难问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如今,福建各地都在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只要不是在小区居民屋内办托管班,而是在商业店面经营托管,办证就一点都不难。如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四附小附近石边路的几家托管机构,全部都有营业执照。记者在台江区苍霞街道中平路一家培训机构,看到一张由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写着:教育咨询(不含校外培训等教育培训业务);家庭服务;快餐服务。

    因此,对于大量还没有执照的培训机构,有关部门应该分步推进托管服务规范管理,对资质、环境、条件等采取原则指引、适当放宽、一站服务、整改过渡等措施,使之逐步达到规范管理要求。同时,出台政策让托管服务机构优惠使用学校、镇街、社区闲置的公共用房资源,确保学生就近获得课后服务,对确实无法达到规范要求的,应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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