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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戴好口罩,守护你我健康

2021-02-02 09:38: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作者: 林智岚 郑昭 潘抒捷
1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从2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

2月1日,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辖区一家大酒店的厨房进行突击检查。 魏培全 摄

2月1日,一家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的快餐企业厨房里,工作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上岗工作。 魏培全 摄

立法背后

多方论证意见统一

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全文只有四条、300多字,但在佩戴口罩群体、监督、处罚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哪些人需要戴口罩?《规定》明确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群体,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

如何监督?《规定》明确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

怎么处罚?《规定》明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该法规由省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并列入了今年的年度立法规划。”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规定》的起草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开展立法调研的基础上,还曾向各设区市的人大常委会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基地书面征求意见,并组织召开了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省直有关部门、餐饮行业协会代表以及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基地的立法论证,充分做到了“开门立法”。

据了解,根据我省立法条例的相关规定,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一般应当经三审后再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一审后即交付表决。《规定》切口小,专门就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作出规定,法规条例少而精,且无论是在调研论证阶段还是在审议阶段,社会各方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都比较统一,对法规持支持和肯定态度。因此,《规定》一审后即付表决并通过。

记者手记

为“戴口罩”入法点赞

潘抒捷 林智岚

冬春两季原本是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但今年不少医疗机构的呼吸科门诊量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医学专家分析,公众在疫情防控中提升了自我防护意识,养成了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习惯。这些习惯可以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不过,随着疫情逐渐被控制,一些人对于戴口罩开始心存懈怠,应付了事。对此,北京、上海等地先后立法规定,“患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要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却引起了一些争议。反对者认为,戴口罩等行为属于道德范畴,靠的是自律意识,法律不能轻易越位。另外,执法者不明确、违规者是流动个体,因此执法可操作性不强,反而可能消解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其实,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问题不在于道德法律化,而在于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作为全国首个专项法规,《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全文只有四条、300多字,但“含金量”很高,针对哪些人什么时候需要戴口罩、谁来执法、如何处罚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这种“小切口”的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强,体现了灵活立法、责任立法以及“随疫而变”的为民之心。我省推动“戴口罩”入法正是一次很好的尝试探索,期待相关经验能推广到更宽领域、更多地方。

“戴口罩”入法只是第一步,后续还要更好地推进落实,让法规真正落地。一方面需要餐饮经营者和从业者加强自律,严格遵守《规定》;另一方面要改变不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健康科普宣传和普法教育,形成监督合力,促成法规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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